该提案主要对现行收录范围人物部分的以下三点进行了修订:
上述的这些条目产生了较多的收录泛滥问题与无人补救低质量设定的问题,给维护工作造成了不小的阻力;也有部分创作形式本身争议较大、容易引起爱好者反感且无太大收录价值的角色条目,需要规范乃至限制。
我希望这份提案能够起到帮助解决上述问题与供日后维护工作参考的作用。--Nait_Talk 2022年9月12日 (一) 11:12 (CST)
同时,由于处理此类内容对相关知识的了解程度有一定要求,我特别欢迎常接触相关文化与创作的用户参与该提案的讨论。--Nait_Talk 2022年9月12日 (一) 11:12 (CST)
并非来源于作品一节所规定的作品(包括原创作品、衍生作品和同人作品),但拥有独立、完整[1]人格设计的二次元形象亦可以收录于萌百。比如:
注意:
基于ACG作品或其衍生作品世界观、且并非由官方或其授权进行创作的原创角色但未出现于该作品或其衍生作品中[14]的原创角色[15],或是来源于作品一节所规定的同人作品、且并未在其原作或衍生作品中出现过的角色。
注意:
失效的原定最终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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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角色-独立二次元形象收录及其注意事项的修改
并非来源于作品一节所规定的作品(包括原创作品、衍生作品和同人作品),但拥有独立人格设计的二次元形象亦可以收录于萌百。比如:
注意:
基于ACG作品或其衍生作品世界观、但未出现于该作品或其衍生作品的原创角色,或是来源于作品一节所规定的同人作品、且并未在其原作或衍生作品中出现过的角色。
注意:
#现实人物-补充网络画师收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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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来源于作品一节所规定的作品(包括原创作品、衍生作品和同人作品),但拥有独立、完整人格设计的二次元形象亦可以收录于萌百。比如:
注意:
基于ACG作品或其衍生作品世界观、但未出现于该作品或其衍生作品中的原创角色,或是来源于作品一节所规定的同人作品、且并未在其原作或衍生作品中出现过的角色。
注意:
目前这一段的“优秀”及“一定数量”都是没有定量的,应当做出如原型收录要求一般的补充说明,如“体现为如何如何”之类的。--某FFF团的高级火法 (批判一番) 2022年9月12日 (一) 11:47 (CST)
我更想知道业余和职业网络画师怎么办?--信偶活如信混沌四神的喵某(讨论) 2022年9月12日 (一) 11:50 (CST)
我认为网络画师的几条标准仍然十分模糊。
我认为萌百目前画师的收录并不泛滥。我认为没必要对画师作如此多的解释与限制。我不认为有必要在收录范围中进行明确规定。条目写得质量足够就保留就好,写得不咋地就低质量删除就好。没有什么可以写的内容的条目也很容易被删除或是打回。因此,恕我对该提案关于画师部分的改动本身就(-)不看好。--CONTINUE TO FIGHT WITH COVID-19!·P. W. T. 2022年9月12日 (一) 12:42 (CST)
我对有关画师的第3个收录条件进行了进一步细化。结合对{{画师}}中内链内容的初步巡查,该提案规定的画师收录条件基本不会影响到现有条目的存废。
尽早确认一个成型的收录要求,对后续的维护工作是有一定帮助的。萌百已收录的画师均符合这三个条件中的其中一个或多个,能够得到收录范围的庇护;明确的收录门槛也能避免可能的收录泛滥——说难听些,避免有小鬼借着现行收录范围尚未完善的部位捣乱。--Nait_Talk 2022年9月12日 (一) 20:01 (CST)
前文说参与过收录范围内作品的创作,后边又说一定数量优质原创作品,或许想表达“商业与同人”的区别,也可能包含了创作“独立二次元形象”,但这两个“作品”初看好像一句话说了两遍,建议修改为如下表述(不代表本人对内容本身的观点):
不符合以上两个条件,但在插画平台举办的活动中获得优秀评价,排名的画师,亦可收录。—— 屠麟傲血(讨论) 2022年9月12日 (一) 11:57 (CST)修改于2022年9月12日 (一) 12:49 (CST)
既然都是任一条件了,为什么还要单独分出来一条?我觉得可以写成
(同样不代表本人对内容本身的观点)--Cesko(讨论) 2022年9月13日 (二) 00:01 (CST)
我要提出对内容本身的观点。我依旧认为“获得优秀评价、排名、奖项或前排推送”标准过于模糊。但若删去,对于如Torino这样优秀的、有收录价值,但可能并没有参与过收录范围内作品或自设的同人画师不公平。另外,这些画师也会卖一些同人周边的,即使这些同人周边可能不在收录范围。我想表达的是,像Torino一样的同人画师是有收录价值的,但现在的版本过于模糊了。另外,我并不看好对插画平台等进行列举的行为。
话说回来,我的观点还是,本来画师收录这里本身就没什么大问题,用不着如此未雨绸缪。--CONTINUE TO FIGHT WITH COVID-19!·P. W. T. 2022年9月13日 (二) 16:09 (CST)
我注意到提案在注意里添加了一些内容。对于“萌娘百科鼓励收录质量优秀的原创角色”一条,我认为在这里只能起到一个倡导的作用,没有任何实质的效力。收录范围可以对独立二次元形象的质量进行规定,如不能带遮挡人物形象的水印、设定中不能出现大量错别字等。这条我觉得完全可以把标准明确一些。另外后面关于原型本人的相关论述,我觉得方针修改者不应该下意识认为被二次元化的是“人”。这段表述我觉得不是很能理解含义。--CONTINUE TO FIGHT WITH COVID-19!·P. W. T. 2022年9月12日 (一) 12:48 (CST)
虽然我自己只是一只普通的自动确认用户,但我还是想要提出自己一些的意见去完善这个提案。
梦女的本质我认为实际上还是同人创作,而在对于同人创作的内容,萌娘百科:收录范围中有两句话与其相关:
一句是“萌百允许对同人作品进行与官方作品同等程度的简介说明”,与这句话相关的条目如弹丸论破的同人作品超级弹丸论破Another2等;
一句是“单纯基于已有的作品内容进行创作的同人作品不予收录”,因这句话而不予收录的作品有各种不添加新角色的同人文。
但此时就出现了少量的歧义性——梦女党当中有的人会将自己带入,并否认女主的存在地位,并因此重新架设剧情并以此创作(此处的重新架设是指在原剧情不变的情况下用自己的角色代替女主人公的位置,比如同样都是在咖啡厅滑倒的剧情,原作中在攻略对象扶起女主之后,女主只是小声道谢,但到梦女党中可能就会变成用拥抱感谢等)。
按照“萌百允许对同人作品进行与官方作品同等程度的简介说明”与“画师所创作的原创角色”一句,该角色条目应允许收录;
但按照“单纯基于已有的作品内容进行创作的同人作品不予收录”一句,此时的角色条目就应不被允许收录。
此时如果收录了此角色条目,毫无疑问地会影响到原女主条目与攻略对象条目。影响的原因我觉得不用多说,梦女党改原设毁原设的情况有多严重应该是混乙女圈都有所耳闻的。(不了解的可以看看BV1FS4y1h7hB中的内容)
若不允许收录,编辑者可能会信誓旦旦地去用说这是我的OC从而迫使收录。
所以针对这种情况,我的想法是这样的:
1.增加一句补充注释,如“若是与现有作品相关,并与原作角色有较多互动的原创性创作,须同时达到观看量大于等于5000、点赞数大于等于300才可收录”(这个要求主要能针对在lofter发表内容的梦女党,本身此要求在该平台想要达成其实并不难,但对于梦女党可以说算是很难达到的;而且这样子的描述也能避免说到同人一词)
2.新建一个专门的模板用于放置在建立的梦女相关条目前,以告知此角色与原作属于平行关系的原创创作(可避免说到同人一词),这个模板目前我在尝试制作,制作完成后我会放在子页面中供大家查看与决定是否这样做。
综上就是我个人一些想法,可能不太成熟,但欢迎各位批斗。
—— X_zzh 2022年9月12日 (一) 21:05 (CST)
--鸽鸽鸽鸽鸽鸽子(讨论) 2022年9月13日 (二) 08:24 (CST)
可以解释一下“原型本人也不应当通过条目内容代入以其为原型创作的虚拟角色”这句话的含义吗?照我的理解,这还能管到读者阅读条目的方式?--Cesko(讨论) 2022年9月13日 (二) 00:01 (CST)
正像我之前说的,我希望对舞者的收录标准添加一条“需要有3个及以上以收录范围内音乐作品及其二次创作作为BGM的舞蹈投稿”,以限制收录某些以韩舞、街舞、爵士舞、古典舞等与御宅文化关联不大的舞蹈为主要投稿的网络舞者。--北湖3(讨论) 2022年9月13日 (二) 22:08 (CST)
10个会不会很高?因为独立形象和独立形象个人认为还是有别的。比如说某名不见经传的画师设计了三个分属不同团体的VTB,并和她们高强度互动,留下了不少奇闻轶事,他有可能完全不满足目前给出的这三个条件,但也有收录价值。或者更极端一点,单独设计了一个看板娘,然后就靠她吃到老了。总之就是,有这种“母凭女贵”的现象,希望这里可以稍微弹性一点。—— 于是我放弃了二饼(已读不回) 2022年9月13日 (二) 23:48 (CST)
前面有人提到了同人作品角色问题,这里想说另一种情况:
就是《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这种有原作作者挂名的官方同人作品,它的部分设定从被转正了。但按照“单纯基于已有的作品内容进行创作的同人作品不予收录”一句,这样的话,这个作品的一个最主要角色,设定上是伏地魔和贝拉之女的戴尔菲·里德尔就不能被收录了。但由于这部作品是官方同人(甚至可以说官方同人这种类型作品在萌百收录有点尴尬),不能收录这个角色会破坏IP的完整性。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爱吃面包的Hooonooka(讨论) 2022年9月16日 (五) 14:18 (CST)
不知道这个建议是否在讨论范围内,如果不是就忽视它。
去年修订后的萌百收录范围规定了在符合收录范围的前提下,萌娘百科不因作品本身的质量或争议而禁止某一内容的收录。
我觉得这个应该在扩展到角色的收录上即:在符合收录范围的前提下,萌娘百科不因人物本身的风评或争议而禁止某一人物的收录。--爱吃面包的Hooonooka(讨论) 2022年9月22日 (四) 00:05 (CST)
@写条目的奶糖感觉讨论似乎偏离了话题。这个提议的初衷是避免因为人物本身的风评或争议而进行无意义的收录存废的滥用。梦女的收录范围尚无定论,请注意“在符合收录范围的前提下”这几个字。--爱吃面包的Hooonooka(讨论) 2022年9月22日 (四) 22:22 (CST)
本提案主要还是围绕梦女这一现象进行规范排除对吧,不过我忽然想到,论混淆现实人物和虚拟角色,虚拟UP主也有此类性质(或者悲观一点说,已经泛滥了)。想问提案发起人有没有考虑就此现象进行一些大方向原则的限制,比如增补到“请勿混淆现实人物和以其为原型创作的虚拟角色……”这一条款里。—— 于是我放弃了二饼(已读不回) 2022年9月26日 (一) 23:33 (CST)
刚刚看了上面的讨论,感觉着力点还是在于如何通过收录范围的修改规范收录和防止泛化,我在想对于网络画师是否可以做如下加强要求:将“如果这些独立二次元形象已在收录范围内作品中登场,那么上一条的数量规定不作限制”收紧为“如果这些独立二次元形象已被萌娘百科收录或即将被萌娘百科收录,那么上一条的数量规定不做限制”,这里的将要意味着至少在现有条目中已经被提到或者是已有红链等待填坑(只是个大概意思,具体表述可以讨论)。
我的考虑在于编写画师条目时很多是为了填坑,先有了作品内容后介绍创作者本身,这样当试图收录网络画师时需要受到作品条目和作者条目两重限制,通过作品相关条目的编写质量要求倒逼作者收录的质量要求和收录标准。当然前面的只是一家之言,抛砖引玉而已,希望我这点土砖胚子能引来一些玉。 --雨云蔽月,怅惘我同;一扫去者,秋日夕风。 →一起看庭前花落← 2022年9月29日 (四) 14:22 (CST)
从目前的主流二创二设圈的情况看来,同人角色(即依附于原作或其衍生作品进行创作,但原作或其衍生作品中并没有出现且并未得到官方/原作者承认的角色)与一般认知上的独立二次元形象相差甚远,甚至同人角色根本不会被视为独立二次元形象(毕竟也不独立)。故个人认为同人角色应该与独立二次元形象进行拆分,拆分内容如下:
—— 超级纯洁的小马娘秋园邀请你去地下室和重马场一坐 2022年10月6日 (四) 19:25 (CST)
鉴于最近NovelAI的突然爆火,基于该软件生成的二次元形象是否可以作为某事物的代言人亦或是原创角色进行收录(当然我个人肯定持反对意见)。亦即,方针可否加入利用此类软件生成的图片创建条目行为的限制条文。--Vcfch843875618(讨论) 2022年10月9日 (日) 02:33 (CST)
本通知由人工机械体自动发出,可能存在发送时机不对、发送对象不对、重复发送等问题,如有问题请联系User_talk:AnnAngela。如果放置位置不对,请协助移动到讨论区域。
@写条目的奶糖 您好,您于【2022年9月12日上午11点14分】发出的本提案即将到期,如不能在【2022年10月11日晚上11点59分】前发起投票,维护人员将会按萌娘百科:提案#投票处理。——AnnAngela-abot(讨论) 2022年10月10日 (一) 03:00 (CST)
有点遗憾现在才看到,不然应该可以帮上不少忙。目前仍有少量内容需要修改,但大致同意当前版本,其馀认为可以再细修。部分表述过于混乱,如「但未出现于该作品或其衍生作品的原创角色」,需反复看好几遍才大致明白。问题也在于目前规范的项目都是极少情况会遇到的争议。同人角色部分,确实遇过非要将同人角色添加到原型的相关人物等类似情况,所以总体我是非常支持的。网络画师章节看起来也是详细了目前已收录的部分,不过这个(创作过10个及以上优质独立二次元形象的画师)日后无论通过与否,真的要商劝,无论是数量还是单纯指「二次元形象」、相对主观的「优质」用词,确实限制了收录的可能性。举个例子,由于曾写过几年前的话题网络画师Yaplus,当时也没料到收录后引来了本人巡回,顺带画师的推文也引来了一些新用户参与萌百(由于目前评论区暂时关闭也没法看到一些互动),无论是站内站外当时有关注该画师的也对萌百有些讨论,因此目前规定的内容确实有限制到这类对萌百有益的「可能性」,这个案例倒是还可以用第一点「参与过在收录范围的商业或同人作品创作的画师」,但也是因为描述有些模糊的原因,诸如何谓同人作品,单个或多个系列画作是否可视为作品等,每个人的定义不太一样。提出的一些在我看来都是可以细修的小问题,无论通过与否都请加油。 —— Ring ke(讨论) 2022年10月11日 (二) 09:54 (CST)
这个提案的话题我一直都很感兴趣!可惜前段时间因为在忙别的事情所以一直未能参与讨论,希望现在还来得及。我对独立二次元形象的收录有一些疑问:
以上,我自己除了是编辑者以外也有当画师的志向,所以很期待看到萌百对这类方针在未来会有什么改变。--「自由的守护神」NekoCocoa 「与吾对话」 「寻吾足迹」 2022年10月11日 (二) 13:29 (CST)
抱歉最近因为现实事务繁忙,没有及时对大家关心的后续条目处理方面进行讨论。下面我补充一下提案涉及相关条目的后续处理指引:
--NaitoNeko✉ 2022年10月11日 (二) 21:27 (CST)
失效投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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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完成。召唤票权用户。--NaitoNeko✉ 2022年10月10日 (一) 19:07 (CST)
管理员
巡查姬
参与讨论的自动确认用户
无票权用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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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再放送。召唤票权用户。--NaitoNeko✉ 2022年12月24日 (六) 21:08 (CST)
根据萌娘百科:提案:具有投票权的用户为:【管理员】、【巡查姬】、在讨论阶段参与了提案讨论的已注册达30天、遵守方针的活跃【自动确认用户】。在提案有至少2位管理员参与投票时,【投票有效】。
当前提案有6位管理员参与并投有效票,该提案投票有效。
统计投票结果,全部投票之同意:反对票数量为39:3,【同意】票数大于【反对】,且管理员的【同意】票数不小于【反对】,【提案通过】。
感谢参与讨论的各位让该份提案更加完善。
先前提到的措辞等不足之处,我将择期通过快速提案完善。--NaitoNeko✉ 2022年12月31日 (六) 21:11 (C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