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这个问题上得出答案,既不是维持存在的充分条件,也不是维持存在的必要条件。
事实上这个问题真的有答案吗?我很怀疑。
尽管我们已经无法回到旧日,但这其实无关紧要。
21世纪20年代了,终于看到评论区被划成“应该管”而不是“可以管”了,人间奇迹啊。
事实上,这个百科在大多数时候的运行,依赖的是有限的框架和脆弱的共识。尽管这种不成文的共识在平时可以让大家可以相安无事,但只要有人想,其缺陷就暴露出来了——随便举个例子吧,如果有个“出格”的条目,像是那些碰到敏感的边又没过线,或是那些可以写但大家都不愿意写的东西。只要对方想,这个条目就能像钉子一样扎下来,而为了拔除它所需要的的努力则是写条目的人所投入的努力的若干倍。而且这种努力又会以失败告终。
我无意评价这种做法的好坏,只是单纯从我的经历来看——这样太消耗精力了,特别是对“愿意管”的人而言。于是有些人干脆走掉,有些人从“愿意管”变成了“可以管”,最后退化成了“懒得管”。要是再吃不进新人,会发生什么就不言而喻了。
至于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得了吧。把现有的问题全部整理成成文的方针,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甚至可以毫不客气地说,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都不具备可能性。除非有个能力超凡的AI打算一口气定完几十部方针。可能要等2077年吧。而且我很怀疑即使这么做也不能完全解决问题。
呃,解决方案就算了,我要是能找到解决方案,大概我几年前就该做个行动派了,而不是现在在这里喝茶看戏。或许是我太菜,或许是真没办法,谁知道呢。
但愿我错了。
不要在萌百拿法律当挡箭牌——英国前首相吉姆·哈克
还有大段的“法理”——一位“消息灵通人士”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不禁开始怀疑我当初的许多做法。把所谓的“法律思维”、“法律语言”直接引入到这个百科的冲突解决和规范构建当中,是否合适。现状并不完美,但是这种方法真的会让现状变得更好吗?是否有些领域,我们不该把精力无限地投入到重复的争执中,而是允许(实际上应该说是“承认”)一定程度的便宜行事存在?
并非所有的努力都能带来好的结果。拿Rimworld打个比方,雕像能加美观度,但极差品质的雕像反而会倒扣美观度。
我并没有暗示谁编辑太菜或者怎么样的,毕竟我也不会编辑(笑。
尽管这么说刺耳且刻薄(特别是对于我自己),但,能够坚持到现状改变,或是等到合适的时候,也算得上是一种能力。这样来看的话,我大概就是个被筛选掉的人吧
倘若我当巡查到现在,大概会被当作删除主义者给架出去(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