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讨论想法记录
而爱好者社区内容,首先我对“爱好者社区内容”的定义是ACGN爱好者在论坛或者社交网站上对作品和人物的评价以及争议的观点和立场等内容。我本人也是不太支持收录爱好者观点内容,但考虑到部分IP作品事实上把自己作品的粉丝当作这个IP的一部分,如果不得收录“爱好者社区内容”,可能会导致部分IP内容在萌百完整性的缺失。我认为是否收录爱好者社区内容应该通过编辑讨论后再行决定,而不是完全禁止,如果最后萌百支持收录的话。那么我认为应该要求编写相关内容的编辑应该遵守这一点:
- ACGN爱好者的社区内容可以使用有限的文字简单地宣告一次,例如爱好者团体对作品和人物的评价以及争议的观点和立场等。但不可以为相关观点、立场进行论述。
- 因此以下行为应该被禁止,包括:
- 重复述说对某个争议内容相关的某观点、立场、语句声明(例如XX作品的制作组就是个屑),不论是否在同一页面还是在多个场合(例如用户页、讨论版)。
- 为该思想、立场进行论述,例如假设某用户开始解释说明“某游戏开发商的恶行”,或是某用户引经据典试图证明“某视频网站在变质”。
- 开始作出发挥该观点或立场的行为,例如为对某个条目添加无意义内容来表示对该观点或立场的支持。
- 大量引用(或摘录)包含该观点、立场的文章、报导、作品、社交网站内容等,不管相关内容的版权是否和萌百兼容。
因而,我认为目前的讨论重点是:同人剪辑配音视频及其创作者是否在收录范围内。这点似乎是没有成文规定,也没有成熟的不成文经验的。根据我所想到的和其他编辑者提及的,我认为可以综合考虑以下两个方面:
- 创作性,例如:
- 是否存在原创绘画(见上一段);
- 是否与原作有关,而非仅使用画面(例如角色人设和关系有原作的痕迹);
- 是否存在剧情(相对于,例如,“燃系MAD”);
- 是否进行原创配音(UP主自己或找人来配)或二创配音(把其他作品的配音剪进去);
- 是否使用BB素材(比如可能涉及乱入);
- 是否具有较高的创作质量。
- 流行度,例如:
- 是否具有较高知名度(毕竟是网络视频,不是商业作品,也不同于售卖的同人志);
- 是否具有迷因性质(这点足够的话可以以迷因名义收录,减少其他方面的限制);
- 是否存在三次创作(可以用来印证前两小点)。
以上是已有的讨论想法记录,可以就此继续进行更细致的讨论
讨论区
- “作品”中“MediaMix作品”一节与“音乐”一节中对MediaMix企划中的曲目的要求疑似冲突,建议合并相应表述为“收录拥有至少一个符合收录范围的改编载体的MediaMix企划,以及企划内包括但不限于企划曲目的所有其他一次创作作品。”,或其他合适的表达方式。
- 另外,对MediaMix作品之二次创作应同样予以限制,反对搞特殊化。
- 是否有过考虑“用语”中关于用语流行度的问题?如有,那么相应的最低限为多少?如没有,是否可以阐述“网络文化中的各项用语及术语”及“同人创作”之概念?
- 鉴于非ACGN+中的梗在流行度方面多次发生争议(如炸山公交集团等页面虽在公交圈内流行度足够(?)但在圈外流行度(ACGN+相关甚至非公共交通群体内)远未达到现行要求),个人希望在这方面能够予以规范,以减少维护过程中产生的争议。
--from Q·A·O (讨论)「夜空を旅しよう。」 2021年11月19日 (五) 22:05 (CST)
- 第一个改了一下。二创的话MediaMix作品的二创没有任何特殊性,这一条可能是我没写明白,一次创作和二次创作必然是分开进行收录说明的。
- 其实流行度相关有写到“网络文化的流行的句式和概念,一般表现为在ACGN+作品,或者在同人创作中作为捏他和梗出现;”不过目前似乎执行的并不好。我加一点限制吧。——「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泽 • 讨论) 2021年11月19日 (五) 22:23 (CST)
- 我注意到最近的更改中有写“仅在特定群体中知名的事件不应独立收录”,另外在“用语”一节中也增加了“网络文化的流行的句式和概念,一般表现为在ACGN+作品,或者在符合收录范围的同人创作中作为捏他和梗出现”,这是否意味着用语/事件类条目只要与ACGN无关或未被任何ACGN作品(含符合收录范围的同人创作)使用,就不符合收录范围?--from Q·A·O (讨论)「夜空を旅しよう。」 2021年11月20日 (六) 20:35 (CST)
- 纠结了半天,最后把“符合收录范围的同人创作”暂且删掉了。说实话,按照目前网络文化的收录状况,我们不可能反手再一顿疯狂删除到只留下ACG紧密相关的部分了,所以还是稍微放开一点的好。
- 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话,确实不可以独立收录,但在相关的条目找地方提一下还是没问题的。可以参见下文所述。上文说见下文,下文说见上文,循环论证了。——「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泽 • 讨论) 2021年11月20日 (六) 21:13 (CST)
关于我对于玩家社区的收录阐述,我想补充一下。以下情况我认为可以玩家社区内容的描述,如果涉及萌娘百科本身或者涉及萌娘百科条目的编辑战或破坏,可以不受任何次数、篇幅限制。此外如果是在User页上表明自己作品和人物的评价以及争议的观点和立场,无论是通过使用模板、用户框还是普通文字,都不算是“对相关观点、立场进行论述”,皆可使用。
“ACGN爱好者的社区内容可以使用有限的文字简单地宣告一次”这个在萌百我认为是有例子的,如:
- 虹咲的钟岚珠因为雨野智晴的个人能力问题导致了巨大的玩家社群争议和冲突。在她的条目里有“曾因其桀骜不驯与独裁恶劣的行为在玩家圈引起了非常大的争议与炎上。”这句话,但并没有对如何让SIFAS玩家圈“引起了非常大的争议与炎上”进行论述。因为这属于玩家社群内容。
- 数码宝贝大冒险tri.的望月芽心也在数码宝贝爱好者的团体引发了巨大的炎上。但这个条目里只写了“在小学5年级时与缅因猫兽相遇,并早已知道其是感染病毒的原因,但一直对太一等人隐瞒。然后坑了八人组,此剧情导致该角色风评被害。”只简单说了“此剧情导致该角色风评被害。”并没有对如何风评被害进行论述。因为这同样属于爱好者社群内容。虽然有人批评该条目的质量问题,但作为相关冲突的亲身参与者和该条目的作者,这是我在数码宝贝系列编辑组成立前,对于相关内容处理的最优解。
这是我对爱好者内容的建议补充。
另外因暂缓收录这样的原因被打回用户页的内容,我认为应该按照草稿名字空间的方针处理。
此外之前有人建议“不允许添加任何由页面描述争议内容引起的二次创作(包括表情包、梗文等)”,这个问题您怎么看?
还有文化的收录,对于非来自ACGN的梗的收录一直冲突不断,特别是16年和20年对于inm收录的质疑,还有20年对老八的收录质疑。对于这种来源并非来自ACGN作品但被ACGN爱好者所使用和流行的梗和概念的收录是否有所规范?
另外萌百禁止收录政治敏感内容,但涉及社会矛盾和资本阴谋论这样的内容是否也应该有所限制?
以上。--爱吃面包的Hooonooka(讨论) 2021年11月20日 (六) 12:08 (CST)
- 关于事件和争议的收录我正在思考,确实应当允许提一下。
- 可以先问一下,关于“暂缓收录”有怎样的例子吗?——「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泽 • 讨论) 2021年11月20日 (六) 20:28 (CST)
- @Hooonooka,我在“事件”一节增加了两句限制,您看看如何。
- 关于梗收录,我的回答见上文所述。——「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泽 • 讨论) 2021年11月20日 (六) 21:07 (CST)
- @沼泽暂缓收录的情况比如正在发酵中的ACGN事件,或者条目是在收录范围,但短期内会危害萌百的风险。典型的例子是这个。或许可以考虑写一个避免冲动收录的内容什么的。
多栖艺人还有主播问题,考虑到萌百已回国内,那么被封杀或者失格的多栖艺人和主播的收录是否应该重新考虑
另外我还有个问题是,这个收录范围补遗提案发布后,肯定会面临部分条目会因为收录范围修改后不在收录范围而删除,这会不会有自我审查的嫌疑,而自我审查却是萌百编辑极度反对的事情,对此您怎么看?--爱吃面包的Hooonooka(讨论) 2021年11月22日 (一) 22:50 (CST)
- @Hooonoka,我同意相关暂缓收录的情况,最好的处理方法也是配合草稿名字空间,待会我去那边问一问。
封杀和失格的加敏感模板,如果不出什么大问题暂且不拦着收录,不必自我审查。
第三点,收录范围确实在尝试限制收录争议内容,但我想说的是,萌百不是垃圾站,不容得拱火乐子人在这里大搞特搞,如果有人觉得我们不收录他们的乐子就是“自我审查”、“收了别人的钱”,那真是令人贻笑大方了。——「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泽 • 讨论) 2021年11月23日 (二) 11:00 (CST)
布袋戏是否在收录范围内?
如题,布袋戏及CAT:布袋戏下的作品是否在收录范围内?是否需要为这些作品开类似于特摄剧这样的例外?
整理作品分类树时发现的奥妙玩意儿……头大.jpg--Ceba(讨论) 2021年11月24日 (三) 01:17 (CST)
- 应当在收录范围,已经加在了影视作品一节。——「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泽 • 讨论) 2021年11月24日 (三) 11:20 (CST)
音乐剧和舞台剧是否合称为“戏剧”
如题,目测“音乐剧”和“舞台剧”两者可以合成为“戏剧”。--Ceba(讨论) 2021年11月24日 (三) 01:51 (CST)
- 可以。如果以后出了国漫改编京剧什么的也可以收录(——「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泽 • 讨论) 2021年11月24日 (三) 10:40 (CST)
“ACGN作品”及“ACGN+作品”的表述
- 行文中不止一次用到了“ACGN作品”的表述,但并没有明确说明文字;“ACGN+作品”的表述仅用{{注释}}说明,希望能够在正文中和“ACGN作品”一起明确表述。
- 例如:“本章节所称‘ACGN作品’指xxxxx;‘ACGN+作品’指xxxxx。”
- 跨媒体企划是否属于“ACGN作品”?
- 特摄剧明显不是ACGN作品的“衍生作品”,其相关音乐、衍生的舞台剧和音乐剧、主要内容为特摄剧的杂志能否被收录?
--Ceba(讨论) 2021年11月24日 (三) 01:51 (CST)
- 之前星海跟我提到过,我找时间整体重新做一下ACG的相关定义,梳理一下含义。——「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泽 • 讨论) 2021年11月24日 (三) 11:19 (CST)
MediaMix or 跨媒体作品
是否应当统一使用中文“跨媒体作品”?--Ceba(讨论) 2021年11月24日 (三) 01:51 (CST)
- 或许可以,我统一一下用法。——「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泽 • 讨论) 2021年11月24日 (三) 11:21 (CST)
作品类型的组织和排版
- 是否考虑将列表
;
排版改为小标题排版?
- 是否考虑将音乐单独进行论述,或将之放在最后?
--Ceba(讨论) 2021年11月24日 (三) 01:51 (CST)
- @Ceba robot,修改了排版。——「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泽 • 讨论) 2021年11月24日 (三) 11:20 (CST)
有些操之过急的改动
- 原型类条目出现了一些可称为典范的页面,这值得高兴,但问题在于如何界定ACG有关与无关?为了把无关变成有关,需要给予新的修改时间,那么这个时间应该是多少?我尚未看到改造一个旧条目使它成为典范的例子,显然这不符合当前形势。只有发起几轮旧条目改造的活动,普遍提高整体质量,这样的标准提升才有意义。
- 音乐收录的相关讨论中讨论了小说改编的影视剧音乐收录问题,当时管理给出的结论是不予收录,此次改动无疑是再次允许它们的收录,这在我看来需要新一轮讨论。
- 书接第2条,小说改编戏剧其实也不少,可能有些是编辑们乐于看到的,但另一些和站点本身的风格大相径庭,无法快速衍生到。这仍然需要讨论。
- “单纯进行游戏直播的主播不予收录”,这条我看不懂,无法思考它的意义。如果是考虑到关注度问题,不如直接点明——这样模糊的说辞实在太怪了。—— 屠麟傲血(讨论) 2021年11月26日 (五) 19:34 (CST)
- 先说一下第二条,小说改编影视剧已经被开出收录范围了,不允许独立收录,而音乐限定收录“在萌娘百科收录范围内的影视节目”的相关音乐,故小说改编的影视剧音乐应当不在收录范围。希望我的逻辑叙述没出什么问题而让钻到空子。——「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泽 • 讨论) 2021年11月26日 (五) 19:45 (CST)
- 第一条的话,算了,还是恢复一下比较宽松的限制吧。目前似乎仍有部分条目没有按照现在标准整改到位,一步一步推进吧。但是仍然保留叙述内容方向的建议。——「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泽 • 讨论) 2021年11月26日 (五) 19:49 (CST)
- (+)支持 是的,强硬搞这种要求对条目整体质量没有任何提升,相反还会删除掉潜在的“有关内容”。引导编辑者去提升质量,才是当前要做的事情。—— 屠麟傲血(讨论) 2021年11月26日 (五) 19:54 (CST)
- 第四条,删掉了,之前辛醇也提出过同样的疑问。关于主播我认为还是应当限制的,但却想不到什么好说法。
- 第三条的话,要不干脆和影视作品一样,禁止戏剧独立收录,而是在相关条目下集合论述。——「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泽 • 讨论) 2021年12月1日 (三) 16:19 (CST)
几个关于事件等方面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