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Fate系列角色的消歧义方式,一直想提来着。
Fate中的英灵们,大都是要消歧义的(毕竟有历史原型或神话原型),已经属于系列消歧义了,而且是很大的系列。
所以按照规范,应该用Fate:某某某消歧义,而不用某某某(Fate),但现在Fate的一堆英灵,几乎全带着后缀“(Fate)”。萌百娘的胖次(讨论) 2017年3月10日 (五) 23:47 (CST)
- 要改的话,数量较多,但如果不改,那么编辑规范的权威性也就无存了,所以改是应该改的。(除非站长豁免)。萌百娘的胖次(讨论) 2017年3月10日 (五) 23:51 (CST)
- 以前说过好几次,而且我还瞎搀和导致偏题过。要说改可以,但是不改->权威性无存表示无感。之前群里说到一个问题是,后缀的半角括号不会被URL编码包含进去,导致复制出来的链接不完整,直接点击出错。总之事在人为,不管怎么样都尽力搭把手。--Shirrak(讨论) 2017年3月11日 (六) 00:01 (CST)
- 无感也真的是无感=_=。但是,要么规范中别写,既然规范中有相关规定了,总要按规矩办事啊。不然fate角色岂不成了凌驾规范之上的特权条目了。萌百娘的胖次(讨论) 2017年3月11日 (六) 00:30 (CST)
- 要是命名规范中只有一种消歧义方式,那倒是无所谓。但既然明确划分了两种消歧义方式的分工,作为编辑者还是照章办事吧。萌百娘的胖次(讨论) 2017年3月11日 (六) 00:35 (CST)
- 我记得几年前在萌百站上有相关讨论,最后认定这种消歧义政策是非强制性的,比如可以看一下伊欧娜的移动记录。
- 首先是这个规则实践上经常和别的规则冲突亦不能保证前缀完整性(比如阿尔托莉雅·潘德拉贡和上面举例的伊欧娜情况相近,或者战舰少女:吸血鬼(派趣服)/阴阳师手游:白狼这样复杂的情况)而导致不伦不类,其次是大部分原型条目在萌百中尚未建立也可预见未来也不会建立,比起创造大量的用途低且浪费资源的重定向页和消歧义页,很多人认为倒不如把精力放到其他有迫切改进需求的建立上。--东山奈央(讨论) 2017年3月11日 (六) 05:50 (CST)
- 那解决好远坂凛(Fate/EXTRA)、开膛手杰克(Fate/Apocrypha)、以及可能出现的阿尔托莉雅·潘德拉贡(花之都古)的问题。
- 再者,只说英灵,魔术师怎么办,Fate系列不提FGO的话魔术师和从者都至少达到了数量均衡,况且还有无数非御主角色,加上前缀不伦不类。
- TM世界观下Fate不可割裂看待--某一脸萌百的Ether(讨论) 2017年3月11日 (六) 07:48 (CST)
- TM世界观下很多角色名称都是自带后缀,有大量的Prototype、EXTRA、Lily、Alter,改成前缀不合适。
- 如果是专题的话,很难不把月姬、空之境界、魔法使之夜等等作品一起建设进去。即使用前缀,Fate也不合适,可以考虑TYPE-MOON:某某某,如何?--某一脸萌百的Ether(讨论) 2017年3月11日 (六) 08:26 (CST)
- ①非强制性的规范等于没有规范。要么就按规范执行,要么就删除这条规范,不再做此规定,不然对于违背规范的情况,就以“非强制性”就可以糊弄过去了。(这是很流氓的逻辑啊。。。)
- ②只有需要消歧义的条目才需要加消歧义前缀,不需要消歧义的就不加了,毕竟并不是一定要同一作品角色全部都加前缀。(目前也都是这样执行的,我觉得没什么不妥)
- 对于同一角色在多部月世界作品登场的情况,前缀再议。我帖子的重点是对于两种消歧义方式的分工要予以执行(或者如果不执行的话,就删除那条规范)。萌百娘的胖次(讨论) 2017年3月11日 (六) 13:29 (CST)
- 如果针对性的讨论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上面提到的远坂凛(Fate/EXTRA)、开膛手杰克(Fate/Apocrypha)之类,我觉得这与现行的规范也并不冲突,甚至可以简单直接的套执行就行,如果Fate/EXTRA有多个角色消歧义,同样适用于前缀消歧义的规范,写成Fate/EXTRA:远坂凛并没有问题。萌百娘的胖次(讨论) 2017年3月11日 (六) 13:49 (CST)
就是关于规范的执行的看法。一个明确的规范是有利于避免很多不必要的讨论,而非强制性的、建议性的规范,只会导致意见的不同而多扯皮很多事。前几天我刚刚发帖质疑“条目创建请求”的添加范围的问题,也是基于一样的考虑。我觉得规范就是应该简单暴力、强制规定,这样规矩清晰,就都直接按照规范办事就行了,不用再因为一些模糊不定的条款而扯皮,即使出了意见不合的情况,也便于理清责任。所谓规范,就是管理人员以及广大编辑者,经过协商讨论而形成的共识,规范是高于一切的。当规范不合适的时候,需要重新讨论修订规范。而规范一旦定下,就要照做,而不是在规范明明没修订的情况下,就去模棱两可的糊弄过去,偏离规范。萌百娘的胖次(讨论) 2017年3月11日 (六) 13:44 (CST)
- 不妨修改那条规范,使其表述更为准确,没有那么“强制”的语气。萌百的规范基本是一个方向,达不到法律条文那种级别,很多时候还是看编辑者自己决定(“酌情处理”)。
- 如果说是发生冲突,我觉得用规范有时候不如平和地讨论下,能解决不少事情。虽然的确,也有不能说服的情况,但是双方行为的合理性,观众是看在眼里的。--Shirrak(讨论) 2017年3月11日 (六) 14:21 (CST)
- 在规范没有规定的范畴(或者即使不作规定也不影响编辑)的情况下才会酌情处理,已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就不能酌情处理。而且,漫长的讨论之后不了了之的话题还少吗。比起动不动靠讨论解决,不如在规范就规定好,以求避免不必要的讨论,节约时间精力用在编辑或维护上。(如果讨论双方都有其合理性,但观点又是冲突的,那么一直反复扯扯扯,要怎么得出结果?这情况就需要规范的强制力来执行或者站长权限终结讨论。由于站长权限不能滥用,所以只有从规范着手才是根本。如果规范不完善,可以修改它,但不能不遵守它。)。萌百娘的胖次(讨论) 2017年3月11日 (六) 15:06 (CST)
- 其实也不用举别的例子,就拿我们现在讨论的这个问题来说,如果打从一开始就把规范强制执行,还用得着讨论吗?如果在此讨论中,你我都一直坚持自己的意见,那么最终怎么得出结果?(假如规范中明强制性要用前缀,我会遵守规范并毫无犹豫的执行修改;或者假如规范中对fate后缀赋予了豁免权,那我同样会遵守规范不做改动,两种情况都不会引发讨论。但现在的实际情况是,两下都无法遵守,左右不是。)萌百娘的胖次(讨论) 2017年3月11日 (六) 15:06 (CST)
- 然而针对这个例子,它的表述的确是不明确的,至少没有说清楚不应该怎么做,为什么不应该这么做。而且不是所有的规范都是绝对正确的,里面的不少内容数年未动,而萌百已经发生了大变化。我讨厌不了了之,但强制执行不代表一味执行而不去思索。
- 我表达的就是修改规范的意思,你没必要加粗。而且对于这个例子,本身就模棱两可的规范,完全遵守不一定是最优解。--Shirrak(讨论) 2017年3月11日 (六) 15:50 (CST)
- ①“不是所有的规范都是绝对正确的。”这句话说的莫名其妙,不明白你是在对谁说这句话。有人说过规范是绝对正确的吗?我特意加粗显示的话,还是被无视了(我说的无视不是指没看到,是指没当回事)。我觉得我还是复制粘贴一遍吧:如果规范不完善,可以修改它,但不能不遵守它。②另外,“针对这个例子,它的表述的确是不明确的”。这个怎么就不明确了?就是按规范的常规写法而已,Fate/EXTRA:远坂凛有问题吗?Fate/Apocrypha:开膛手杰克有问题吗?到底哪里不明确了?萌百娘的胖次(讨论) 2017年3月12日 (日) 14:11 (CST)
- 如果规范不完善,可以修改它,但不能不遵守它。我就是反对这句话,如果不完善,修改的优先级大于遵守。
- 我是指规范不明确,Fate/EXTRA:远坂凛有问题吗?->没有,远坂凛(Fate/EXTRA)有问题吗?->也没有。如果规范存在说禁止在能使用Fate/EXTRA:远坂凛的情况下使用远坂凛(Fate/EXTRA),我就不用这么多话了。--Shirrak(讨论) 2017年3月12日 (日) 14:38 (CST)
- @萌百娘的胖次你可以尝试在讨论区提出一份完整的修改案,并在讨论中精雕细琢并坚持到修改案通过。我两年前没坚持下来,只能表示精神支持了。--东山奈央(讨论) 2017年3月11日 (六) 16:58 (CST)
- Nonono,你搞错双方立场了,没搞清楚谁才有责任区提交修改案。需要在讨论区提出修改案的不是支持前缀的一方,而是反对前缀的一方。因为支持前缀的,只是按照规范进行常规命名而已;而反对前缀的一方则是违背规范的情况下进行的命名。反对方才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想要使自己的前缀命名合法化,就只能在讨论区提议对规范的修改案,而在修改案通过并执行之后,这个后缀命名才能被接受。好了,那么请吧,反对者们,写出你对规范的修改案吧。萌百娘的胖次(讨论) 2017年3月12日 (日) 14:11 (CST)
- クー·フーリン (Prototype)如何改动?ヴラド三世 (EXTRA)如何改动?这两个名字不是我取的,也不是其他wiki站取的。--某一脸萌百的Ether(讨论) 2017年3月11日 (六) 20:25 (CST)
- 请见前文,不再重复。萌百娘的胖次(讨论) 2017年3月12日 (日) 14:11 (CST)
- 你认为这是把库·丘林 (Fate/Prototype)改成Fate/Prototype:库·丘林,然而实际上你改动的是库·丘林(Fate/Prototype),“Fate/Prototype:库·丘林”没问题?问题很大,官方没有用这个格式写。为什么全世界写旧狗都是加后缀不加前缀?因为官方这么写,所以民间也就这么写。所以换个角度,库·丘林(Fate/Prototype)按照方针更接近一个不带后缀的词条名称,现在却想拆掉一个完整的名称调换书写顺序。所以这不是前缀后缀的问题了,可以了吗?--某一脸萌百的Ether(讨论) 2017年3月12日 (日) 19:12 (CST)
我觉得换成前缀完全多此一举
要么规范中别写,既然规范中有相关规定了,总要按规矩办事啊。不然fate角色岂不成了凌驾规范之上的特权条目了——User:萌百娘的胖次....有句话叫做特殊情况特殊对待,目前fate的情况改成前缀不但冲突、还无意义地增加了工作量。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做人做事还是要懂得去变通、去理解,不要一味地钻牛角尖。
-Yurin_JasmineTalk with me 2017年3月11日 (六) 21:04 (CST)
- 那好啊,去修改规范吧,修改好并通过执行了,我就没意见了。不然都是白说。特殊情况特殊对待、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这类似的话我是第几次看到了?当我用这种话去完善条目的时候,总是有人用规范来反对;而现在我用规范来讨论问题时,反而又有人搬出特殊情况特殊对待、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来当令箭。这还真是随心所欲啊。萌百就任由这么玩吗?萌百娘的胖次(讨论) 2017年3月12日 (日) 14:11 (CST)
- 我昨晚就在讨论版提出了。详见讨论版,欢迎提出意见和建议。--Shirrak(讨论) 2017年3月12日 (日) 14:38 (CST)
- 额,不,我对是否修改规范并没有意见(就是说,无论是改规范或者不改规范,我都会支持)。我的观点只是:条目的实际命名情况与条目命名规范要保持一致,决不允许凌驾规范之上的特权条目存在(站长特别豁免的除外)。只要达到这个目标。改不改规范只是方式,不是目的。萌百娘的胖次(讨论) 2017年3月12日 (日) 14:59 (CST)
- 嘛……我也不反对这一点的--Shirrak(讨论) 2017年3月12日 (日) 15:08 (CST)
- 发了点自己的个人看法,请到讨论帖看回复。萌百娘的胖次(讨论) 2017年3月12日 (日) 15:14 (CST)
- 过去后续名称改过一次:Talk:讨论版/存档/2016年04月#关于型月月世界作品角色消歧义后缀的讨论 再开。我一直都以为型月那边已经有处理共识的,怎么还没的吗。--Notalgia-Contαct- 2017年3月12日 (日) 16:24 (CST)
- 上次讨论的是后缀,这次User:萌百娘的胖次是想要将后缀换成前缀,理由见条目命名中的重名处理原则
-Yurin_JasmineTalk with me 2017年3月12日 (日) 16:54 (CST)
- 额,不,这次讨论的问题不是要把后缀改成前缀。而是条目实际命名情况与条目命名规范相冲突的问题。改缀词是方式之一,不是目的。不改缀词就改规范也行。讨论的目的就是达成实际命名与规范的一致性萌百娘的胖次(讨论) 2017年3月12日 (日) 17:00 (CST)
- 虽然你的主要目的不是后缀改前缀,但你将其作为主要方法提了出来,于是我便这么去理解了而已-Yurin_JasmineTalk with me 2017年3月12日 (日) 17:23 (CST)
- 你似乎也不太明白我的意思,过去已有消歧义的讨论,他们已经既定消歧义(后续)的方式,只是就用字的再讨论,那不是就该作品处理的一种「共识」的后续的讨论吗?
- 当然很多时候不做作修改的原因通常是沉没成本,和规则无关。--Notalgia-Contαct- 2017年3月12日 (日) 17:11 (CST)
- 啊哈哈看来我的理解力还有待提高【陷入沉思.jpg】-Yurin_JasmineTalk with me 2017年3月12日 (日) 17:23 (CST)
既然两者都没问题,不如双方观点持有者陈述,然后投票。--东山奈央(讨论) 2017年3月12日 (日) 18:01 (CST)
求助,补全Fate本身的导航模板!!!黑城铁沙 未来,一片黑暗(讨论) 2021年11月7日 (日) 22:52 (C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