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隐退虚拟UP主的认定问题
对于某些长期未更新,感觉上处于有生之年状态,但是没有明确说隐退的虚拟UP主,是否应当撤下Category:已引退的虚拟UP主?
当然目前不是所有有生之年状态的虚拟UP主都挂上了隐退,比如彩虹的地缚灵语部纺,神秘系的鸠羽伦。
发起这个讨论的缘头是注意到这个编辑,该虚拟UP主的最后一条动态,说实话我觉得这就是毕业宣告啊...然后被明显是粉丝的人改成了暂时休息。
其实这种神隐状态的虚拟UP主在萌百也算比较少见的,很多情况都十分特殊复杂,我认为难以出台一个具体的规则规定所有情况。因此姑且先讨论下这几个我找到的比较神隐的例子(
Anima_Lyon、青木Rua、宇宙治、楠栞樱
-- 沉迷修仙的456君(讨论·贡献) 2021年1月27日 (三) 03:29 (CST)
- Template_talk:虚拟UP主/2020年存档#是不是可以创建个已引退VTuber名单?这个问题已经在创建的时候有提出过
同样的问题 |
分类定义
1,药袋Karte这种虽然声称已经活动停止的,还时不时上浮的,挂了引退模板
2,道明寺可可亚这种虽然中之人跑了(毕业名义),但运营还保留着皮的权利,随时再运营,严格意义按照官面说法,说引退也不合理,魂毕业怎么算←事实上后来也运营了不过现在是分成二代目来处理
3,类似朝之姐妹的朝ノ茜无限期活动休止(按照之前药袋的模板添加应该能算加引退模板)之后又活了的这种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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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 我的微不足道建议,望供参考的是
- 1,要不升格Category:已引退的虚拟UP主为Category:已经停止活动的虚拟UP主,
- 扩大对停止活动定义
- 官方性的活动停止:有说过引退宣言、有引退直播的 、无限期停止活动、契约解除qiyt
- 事实性的活动停止:不告而别(常见于多数的不人气V)、含糊引退(多半跑路但没说死的,Xben456兄提到的例子),活动宣言过暂停(但没有明言什么时候回 类似无限期停止活动 女主角)等等
- 2,要不多加一个Category:已经停止活动的虚拟UP主与Category:已引退的虚拟UP主并列,其他原理跟上一样不过另开分路吧。(跟挂坑模板差不多道理吧)
- 一家之言仅供参考、欢迎驳回、基础上再讨论 --极速游离之光(讨论) 2021年1月28日 (四) 13:06 (CST)
- 另外我建议对template:引退模板进行升级或者做个template:引退+,或者叫停止活动模板也行。,原模板对其他情况适应性有点不大便利。
示范新模板 |
{{引退|use=引退+|声优}}
{{引退|use=引退+|无限期停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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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观看 --极速游离之光(讨论) 2021年1月28日 (四) 13:06 (CST)
- 最好不要用特殊符号+ —— ほしみ 2021年1月28日 (四) 13:54 (CST)
- (&)建议 叫“长期停止活动”或“长期未活动”/“有生之年”怎样?--某FFF团的高级火法 论·录 2021年1月28日 (四) 14:05 (CST)
另建议设立一个完全基于时效(例如本站萌娘百科:不再活跃的用户中的1年)的不活跃主播模板。_USER:YOONHA~1.PAR(留言)2021年1月29日(金)09:33:05(JST)
holo en成员能否从【日本以外的虚拟YouTuber】移动到上面的holo本部的位置
首先把holo en成员放在亚洲一栏有点让人迷惑...实际咱们都不知道这些人住哪儿,细究起来可能要讨论中之人的所在地和国籍了...
而且,holo en成员订阅数也不少,放到上面的本部也行吧?模仿 VR Star ,做个 holo en 加以区分就行吧?-- 沉迷修仙的456君(讨论·贡献) 2021年1月27日 (三) 03:39 (CST)
- (-)反对 holo en是平行而非下属组织,不放在亚洲的话可以单划个全球或英语圈出来。--某FFF团的高级火法 论·录 2021年1月27日 (三) 08:59 (CST)
- (&)建议 我个人认为 ,这个问题更类似于bilibili分开一区的问题,这又要扯到萌百,市场所在平台与规模不同,人数订阅比例换算,远古坑了YTBL互换比例算法等等的问题。
- 我同样有两个微小的建议望参考
- 1,要不就将目前的总模板(主要以日本为主)保留、降格为日本模板
- 另建一个新的模板(总):这个模板参照全世界范围订阅总数排行来直接排,不分区域(什么twitch YouTube bilibili都排),
- 但有两个新问题
- 还是那个远古的对于市场规模不同,是否需要进行人数换算,多平台该怎么算,换算算法该如何,等等等
- 对于复制人箱推订阅的大箱是否应该有限制,之前总板已经提出过像虹杏两家的复制人箱推订阅多得装不下的问题,很容易就霸榜(总板还好毕竟箱有单独划分),一个箱限制多少名额?
- 要不就升格【日本以外】的模板,【英语圈】【西语圈】什么的,单独成板,然后参照目前总板【以大箱排列,分个人分企业】的方式来运营,对于日本以外以后人物条目,就挂这个总板好了。这个方法就是比上面远简单多了。但对于靠东亚地缘的人物看,其实是日本范围比较有联系的
- 以上仅供参考 --极速游离之光(讨论) 2021年1月28日 (四) 13:06 (CST)
关于对 订阅、会员数、播放数等涉及斗虫可能的数据的颜色标注 的讨论重申
- 其中一部分(有前后顺序变动)
- 禁止斗虫守则
- 这部分不需要明言了吧。无论作为明面也好暗地也好,禁止数据斗虫,合理记载所需数据,而不是成为数字奴隶,希望不要低估萌娘百科的影响力,连带培养条目读者的斗虫风气。
- 平台中立守则
- 基于某些科学因素,不能直接访问YouTube已经是中国大陆地区Vtuber观众主要问题,只能通过其他网站转播收看。甚至基于语言因素选择母语网络的收看也是选择之一。
- 对一些新手或不新手编辑对于一个出现的情况,基于实际情况无法引用一手,实在无可厚非,
- 但实际例子有例如:一些曾经非中文网络日文网络发生的VTuber事件条目一度只存在中文网络第三方转载翻译的来源,却没有来自事件发生本人第一手来源的
- 又例如:对于一个甚至没进驻第三方网站活动的油管VTuber来说,后来的编辑者使用第三方网站外链覆盖掉原生一手的外链,而不是选择并列资料。
- 希望保持中立而非表现出强烈平台倾向性,影响甚至有损萌娘百科的中立性,而是平台之间中立原则。
- →主旨:"不强求,但鼓励建议对所谓'一手来源'、'二三手来源'的添加。对已经有另一类型来源存在,应鼓励建议去将两类型的来源去并列,而非 覆盖/删除掉 另一类型来源(如有一手已存在,添加二三手时选择并列,反之亦然)"
- 订阅(关注)记录文字的颜色
- 众所周知有些编辑着喜爱活动记录里添加平台订阅(关注)记录的颜色
- 但内里逻辑我是不甚明白,这里我就不去推断内里思路
例子:某年某日,萌娘百科在平台爱起艺关注达到七百万。
请问为什么需要添加颜色?
└请问颜色按照人物主色系、或者平台主色系的逻辑还能勉强理解。其他使用不相关色系,bilibili使用不相关的金色的依据是什么?
└请问添加颜色位置为什么不是平台、用户、成就,而是数字?的?
└请问为什么初出道和初直播这些理论更重要的,这些不需要颜色标注,反而平台的数据数字?需要到颜色标注?
如若没有异议,【就我个人而言】接下来我可能会对我看到的对涉及斗虫可能的数据标注颜色的,进行移除。望能理解
我重申 发起这个讨论并非为了点名、批评什么的。
--极速游离之光(讨论) 2021年1月28日 (四) 13:20 (CST)
- (+)支持 数字标注颜色更类似于手账式的美化而非实用,且就算不谈数字是否有高光的必要,欲划重点已有加粗这一通行且实用的方法。--某FFF团的高级火法 论·录 2021年1月28日 (四) 13:40 (CST)
斗虫这个表示理解。关于平台中立,个人有些苦恼,有时候比如来源要引用一个推文,有原推链接和字幕组的翻译动态,引用源推链接固然是最好的选择,但是考虑到并不是所有人都会翻墙,引用字幕组动态是不是能更方便国内观众?又或者是视频势的视频,引用字幕组翻译好的是不是比引用油管上的视频更好?或者说,同时引用原文和B站翻译后的?(我在Comdost里就是这么干的)-- 沉迷修仙的456君(讨论·贡献) 2021年1月28日 (四) 14:18 (CST)
- 我想他所指的是并列而非仅引用原文吧。--某FFF团的高级火法 论·录 2021年1月28日 (四) 14:36 (CST)
- (+)支持 总体上是支持的。
- 如果看到有斗虫的,应该帮助整改,并提醒相关编辑者不要做出迷惑行为。
- 平台中立的问题,如456桑所说,为了方便读者,我认为一手和二手资料应该同时存在,不应该拿一个覆盖另一个,除非确实找不到。
- 订阅文字的话,用粗体进行强调就可以了,加上颜色反而影响观感。--优质编辑者乐然 ✉ 奇迹的颜色 & 在做一个梦 绝赞配信中! 2021年1月28日 (四) 19:06 (CST)
- 看来我的文字有点说明不清晰,造成一部分的误会。我修改添加了一些文字的说明,和主要的想法。我的想法,基本如高级火法兄说到。
- "不强求,但鼓励建议对所谓'一手来源'、'二三手来源'的添加、齐备。对已经有另一类型来源存在,应鼓励建议去将两类型的来源去并列,而非选择 覆盖/删除掉 另一类型来源(如有一手已存在,添加二三手时选择并列,反之亦然)" --极速游离之光(讨论) 2021年1月28日 (四) 19:52 (CST)
- 这也是我一向的做法其中一个的例子,基本在首发来源的YouTube连接(一手来源)后,也会尽可能补充一个方便访问的bilibili连接(二三手来源)。←注意 仅作示例,非强求,请注意上面所写的 不强求以及多类并列 --极速游离之光(讨论)
- 「用蓝色油漆给文字染色,因为红色油漆不好看。」_USER:YOONHA~1.PAR(留言)2021年1月29日(金)09:36:02(JST)
关于P家的平台归属
借着查订阅数的空,我发现有人是已经是在YouTube停止活动的,不知道P家的活动重心究竟是在YouTube还是bilibili?--某FFF团的高级火法 论·录 2021年2月4日 (四) 08:20 (CST)
- 无论从实际活动情况来看还是近期对成员访谈的情况来看,重心均在B站。——二饼 2021年2月4日 (四) 21:18 (CST)
Overidea是不是也要移到b站了
如题,该团在b站比较活跃--Kathying(讨论) 2021年4月6日 (二) 22:15 (CST)
- 没必要,OR从一开始就是在ytb上出道,也没有什么主场转换宣言,上面移动P家只不过是其不符合要求但又想让它在模板中出现而出的下策罢了。--某FFF团的高级火法 (批判一番) 2021年4月6日 (二) 23:22 (CST)
能否将AcFun从“其他平台的虚拟UP主”中分离出来
原来改动模板结构会造成这么大的影响😥
如今A站也有许多虚拟UP主,同时产生了一些活跃于A站的社团如猫箱、白给社、TTTeam等,我希望能将A站VUP从「其他平台的虚拟UP主」中分离出来
即从这一结构:
虚拟UP主
┠虚拟Youtuber (Y)
┃ ├upd8... /* 收录有子模版的团体 */
┃ ├日本虚拟Youtuber
┃ ├其他事务所/事务企划/团体
┃ └日本以外的虚拟YouTuber
┃
┠虚拟BiliBili UP主 (B)
┃ ├Chukolala... /* 收录有子模版的团体 */
┃ ├独立运营
┃ └...
┃
┖其他平台的虚拟UP主 (O)
├AcFun <--- 🟢 现在的位置
├虎牙
└...
改为:
虚拟UP主
┠虚拟Youtuber (Y)
┃ ├upd8... /* 收录有子模版的团体 */
┃ ├日本虚拟Youtuber
┃ ├其他事务所/事务企划/团体
┃ └日本以外的虚拟YouTuber
┃
┠虚拟BiliBili UP主 (B)
┃ ├Chukolala... /* 收录有子模版的团体 */
┃ ├独立运营
┃ └...
┃
┠虚拟AcFun UP主 (A) <--- 🟡 希望移动的位置
┃ ├AVI联盟... /* 收录有子模版的团体 */
┃ ├独立运营
┃ └...
┃
┖其他平台的虚拟UP主 (O)
├虎牙
└...
参考这个试图修改的页面(下次不敢再擅自这么改了……)
陈述一下想将AcFun拆出来的原因:
- 作为一个二次元文娱社区,AcFun目前也有不少VUP活跃于此,而且还有AVI联盟和一些自发的VUP社团。简单粗暴地把AcFun虚拟主播全部放到一个框里并不好,比如不知道谁是AVI谁是个人势,希望能按照社团分开,这样比较有条理。
- 现在模板中「其他平台的虚拟UP主」部分容易让人产生误解,「其他平台的虚拟UP主」下面一行是「AVI联盟[+]」,再下面就是AcFun,我差点以为AcFun一栏写的虚拟主播都是AVI联盟的。
- 个人还是不太希望中国大陆只有B站能代表二次元,这个模板给我的感觉就像YT=国外、B站=国内。现在AcFun正在发展VUP生态,站内的二创有许多都是与站内VUP有关的,说不定以后A站的VUP会越来越多(虽然没有B站那么多就是了)。我觉得A站也应在VUP领域占有一席之地,而不是简简单单地归纳到「其他平台」。
😃可以将AcFun拆出来吗?想听听各位编辑者的意见😃——正在学习绘画的Minteea (💬) 2021年8月22日 (日) 02:24 (CST)
出于对猴山的认同我无条件支持,然而从现实角度来讲的话由于目前来说于A站活动的相对ytb和bilibili的来说相对较少,我认为难以取得大多数编辑者的共识。区分个人势和社团的提议我认为是可取的,可以以二级分类实现。至于“AVI联盟[+]”的位置,这个可以说是整体格式的遗留问题,因为目前只有写那一个所以才造成了阁下的误解,也许阁下多写几个社团或更进一步编辑大家族模板进去会有改善(笑)。--某FFF团的高级火法 (批判一番) 2021年8月22日 (日) 13:46 (CST)
(+)带条件同意 有一定数量的AVUP页面链入的是{{虚拟UP主|O}},您会一个个改吗?
2021年8月22日 (日) 13:51 (CST)
(-)不支持
- 不论是目前在A站活动的Vup还是本站收录的Vup,和油管、B站的规模相差极大,不宜和另外两个平台并列。
- 关于A站社团,完全可以用{{Navbox subgroup}}来区分不同社团和个人势。
以上。 --最好叫我奥若拉而不是Arrow lwx(能改名的时候在这通知我) 2021年8月22日 (日) 13:55 (CST)
(-)弱反对 若要进行拆分,我认为也需要和B站的VUP一样设立模板准入标准。—— ほしみ 2021年8月22日 (日) 13:58 (CST)
(-)弱反对
理由和奥若拉的一样,A站的虚拟UP主活动数量还是太少了。
至于社团和个人势的区分,个人认为可以通过排版来解决这一问题(参照该模板的B站部分)--Jacklin612 ☎·🧾 2021年8月22日 (日) 14:00 (CST)
既然拆分方案没有取得大多数编辑者的共识,那就不拆了。我用无害的{{Navbox subgroup}}对A站的VUP进行分类了应该不会再出现其他问题了吧……,并使用颜色加以区分。希望有一天A站的VUP数量和影响力足以让AcFun从「其他平台」中拆分出来。 ——正在学习绘画的Minteea (💬) 2021年8月23日 (一) 00:48 (CST)
- @Minteea私以为目前A站部分用的颜色不妥,原因如下:
- 和油管所用配色极其相似,易造成混淆;
- 红色和绿色搭配...视觉上也不好看。
- 所以麻烦阁下更换配色,一段时间没有答复的话我会将配色改回原来的绿色。
- --最好叫我奥若拉而不是Arrow lwx(能改名的时候在这通知我) 2021年8月31日 (二) 22:11 (CST)
- 可A站现在的主题色就是这种颜色诶……好吧,我改成远古时期的橙色,应该没意见吧……——正在学习绘画的Minteea (💬) 2021年8月31日 (二) 22:54 (CST)
关于模板内已退出团体的虚拟UP主的标记问题
已退出事务所/事务企划/团体的虚拟UP主分为三种:
- 退出后独立运营,但不符合模板内独立运营的收录要求,目前被标记已退出
- 退出后独立运营,且符合模板内独立运营的收录要求,目前在模板内重复标记或删除
- 退出后加入其他团体
方案可以是标记已删除文字,标记删除线,或是直接去除重复的,欢迎参与讨论。
以下ping一下在站外参与过讨论的编辑者。
@Ktmsobs,Xben456,TsanconBYin,炖梨,Arrow lwx,平塚八兵衛 —— ほしみ 2021年9月10日 (五) 18:04 (CST)
- 我参与讨论得太晚了……[笑]个人认为在第 2 和第 3 种情况(重复标记)应当删除重复,而在当前位置加入
[[冰糖]]{{註||原虛研社}}
==> 冰糖(注)原虚研社 这样子?(移动端反正看不到大家族模板,不管了。)
第 1 种情况(已退出),我觉得是可以引入 <del>
删除线</del>
的,但是不知道大家当时讨论的看法是什么。—— Ant 1597 ( 论 , 献 , 志 ) (回复时请 @我
, 感谢.) 2021年9月10日 (五) 18:38 (CST)
- 我认为应该删除重复的,只需要在目前所属社团或独立运营出现一次,不需要用文字或者删除线标记已退出,而且如果转独立运营而没有达到独立运营收录标准则不收录-- Ktmsobs(讨论•贡献) 2021年9月10日 (五) 19:03 (CST)
- (▲)同上 不管是哪种情况,只按照现在情况收录就行了。--最好叫我奥若拉而不是Arrow lwx(能改名的时候在这通知我) 2021年9月10日 (五) 19:25 (CST)
- (▲)同上 赞成只按照现状。历史内容应该在对应条目中体现而不是此模板。—— ほしみ 2021年9月10日 (五) 19:31 (CST)
- (▲)同上 若将人物系属历史全部展示出来根本不利于导航。——二饼 2021年9月10日 (五) 19:48 (CST)
- (▲)同上
我是不是来得太晚了 私以为按照现在所属来收录即可,转会之类的事情体现在条目或者对应团体模版中是比较好的做法,在大家族模版中重复标注未免有些累赘。--Jacklin612 ☎·🧾 2021年9月10日 (五) 21:36 (CST)
- (▲)同上 此外建议统一所有虚拟UP主模板中毕业、退出组织、解约等状态的表现形式。——Wisyuan(讨论) 2021年9月13日 (一) 12:30 (CST)
- 我认为退出的若符合4000粉标准就加到独立运营,不符合的就删了,没必要在原社团标个退出...又麻烦又不好看,
另外还想讨论下终止运营的社团的存留问题,WINKS中国,Upd8在结束运营后,都直接在模板中删去了,而现在已经停止运营的hololive中国,Code Echo,三垣四象等社团仍在vup部分留着,是否该统一标准,都删除,还是都保留?-- 沉迷修仙的456君(讨论·贡献) 2021年9月15日 (三) 18:44 (CST)
- 那就是和前面K大的一样了。然后当list里的人物都删没了之后,对应的group,即终止运营的社团,即使留着也不会显示() 相当于是删除了,不过可以在顶部保留。—— ほしみ 2021年9月15日 (三) 22:14 (CST)
- 还是有必要写将转社的up写到原社的表格里 加上符号或者括号说明就行,同时保留现在所在的地方。因为我觉得萌娘已经属于查看v圈历史的重要工具这样做能让用户看到此表就能了解大概历史--道姑的人(讨论) 2021年9月10日 (五) 19:22 (CST)
- (-)反对 人不能同时淹死在两条河里。一、萌百在虚拟UP主主页面和子页面有着不同详细程度的总体历史。二、每个V自己的页面,也都有记录各自的历程(如果有及时更新的话)。三、虚拟UP主大家族模板仅做导航之用,要指望这玩意记录历史那不如把二十四史正文写进目录。
退一步来讲就算拿大家族模板记录了转社的历史,那么请问您有能力将那么多人转社的历史整理记录清楚吗?——赫克(讨论·贡献) 2021年9月13日 (一) 10:03 (CST)
- (-)反对 请注意,大家族模板只是一个索引。它应当能让读者尽快依据现状寻找到对应的条目,而不是迷失在历史的烟尘之中。如果您对记录转社历史有兴趣,请前往相关页面撰写,不要在大家族模板内书写。——From 引梦者浊华 (讨论·贡献) 2021年9月16日 (四) 13:49 (CST)
综上所述,参与讨论的绝大部分编辑者认为
- 本模板中的人物应以现状记录(不标记历史,移除退出的人物);
- 本模板中的事务所/事务企划/团体应以现状记录,解散后只保留二级模板顶部的链接。
随机艾特部分编辑者,欢迎参与投票!@北极星与南十字,Ktmsobs,炖梨,平塚八兵衛,Ant1597,Wisyuan,道姑的人,TsanconBYin,Arrow lwx,神百小黄,李皇谛,金萌桥姬,玄微子,LUO1P,HetmesAskalana,天合联盟河城航空,请叫我灵动陛下,Material3600,Grandom,何北省,Xben456,NixgNot,Leranjun,Jacklin612,SadWWE,Commander16,MilkBoy,一位史蒂夫
投票时间为5天,投票发起时的每位自动确认用户持有一票。若通过将写入模板说明文件并执行相关操作。—— ほしみ 2021年9月22日 (三) 12:10 (CST)
投票区
- 同意
- (+)同意 发起人票。—— ほしみ 2021年9月22日 (三) 12:10 (CST)
- (+)同意 同一个主播身份,不论所属社团如何变化,都不应在本模板中出现一次以上。--卡米雷特(讨论) 2021年9月22日 (三) 12:29 (CST)
- (+)同意 —— 冬月下的二重奏 LUO1P✾ 2021年9月22日 (三) 12:32 (CST)
- (+)同意 同一主播在大家族模版中重复标注未免有些累赘,更何况这一模板本身就有些过于长了。——Jacklin612 ☎·🧾 2021年9月22日 (三) 13:25 (CST)
- (+)同意 ——Wisyuan(讨论) 2021年9月22日 (三) 14:16 (CST)
- (+)同意 还是那句话,人不能同时淹死在两条河里。——赫克(讨论·贡献) 2021年9月22日 (三) 14:44 (CST)
- (+)同意 确实应该精简词条 不过还是需要在模板提示上面写明--道姑的人(讨论) 2021年9月22日 (三) 15:59 (CST)
- (+)同意 求求别再因为这种历史信息的添加增大工作量了。——二饼 2021年9月22日 (三) 16:22 (CST)
- (+)同意 大家族真的只是一个索引而已。——From 引梦者浊华 (讨论·贡献) 2021年9月22日 (三) 16:57 (CST)
- (+)同意 精简是好的-- 沉迷修仙的456君(讨论·贡献) 2021年9月22日 (三) 17:46 (CST)
- (+)同意 现在大家族模板内容臃肿,急需精简。--天合联盟河城航空(讨论) 2021年9月22日 (三) 23:27 (CST)
- (+)同意 见上文。--最好叫我奥若拉而不是Arrow lwx(能改名的时候在这通知我) 2021年9月23日 (四) 00:25 (CST)
- (+)同意 --一个普通的的b站用户 2021年9月23日 (四) 14:35 (CST)
- (+)同意 ——MilkBoy(讨论|贡献) 2021年9月24日 (五) 08:42 (CST)
- (+)同意 看着没什么问题。—— Grandom 2021年9月24日 (五) 16:18 (CST)
- (+)同意 确实--SadWWE 叨扰啦~/这个懒狗又在摸鱼! 欢迎来到星巡学园! 2021年9月25日 (六) 21:35 (CST)
- 反对
- 弃权
好了,投票结束了。16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此内容将被写入模板说明文档并按共识执行。—— ほしみ 2021年9月28日 (二) 00:36 (CST)
关于红链比例过多的社团
可以注意到,目前Template:虚拟UP主大家族模板中有大量社团存在“全部或大部分成员无条目”的情况,导致大家族模板中有大量的红链。
比如(统计于9月15日):
这些社团存在大量未建立条目,导致大面积红链存在于大家族模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引用了此模板之条目的观感。
但反之,大家族的模板中的红链也的确可以指引编辑们建立这些页面。
因此想讨论一下以下问题:
- 是否应该对大家族模板所收录之社团的的条目红链率进行限制,比如限制红链不应超过某个比例?
--卡米雷特(讨论) 2021年9月15日 (三) 23:44 (CST)
- (+)支持 个人认为红链率超过1/3就已经很影响观感了。——二饼 2021年9月17日 (五) 11:02 (CST)
- (+)支持 红链太多铁定行不通。个人认为红链率不应该超过四分之一左右。—— 冬月下的二重奏 LUO1P✾ 2021年9月17日 (五) 12:55 (CST)
- (+)支持 一整片红链属实不行,我的看法是红链占比不能超过1/3。不过出于鼓励编辑者的角度来说,我觉得可以设定一个类似于整改期限这样的东西。例如:“一个新社团/企业加入大家族模版必须在一个月内使其红链占比低于1/3,若一个月内未达成则将已有条目移至独立运营。”
这真要说起来还蛮麻烦的--Jacklin612 ☎·🧾 2021年9月17日 (五) 13:34 (CST)
- (+)基本同意但是这个整改期限的计时工作恐怕有难度
这活儿会不会没人干。--卡米雷特(讨论) 2021年9月18日 (六) 00:13 (CST)
- (+)支持 建议把社团成员全是红链的社团整个全删了-- 沉迷修仙的456君(讨论·贡献) 2021年9月17日 (五) 22:42 (CST)
总结一下前面4位的观点,基本是倾向于社团的红链比例不应超过1/3这个意见的:
因此冒昧@几位活跃于本板块的其它编辑@北极星与南十字,玄微子,星海子,Wisyuan,Ant1597,Ktmsobs,一位史蒂夫,Arrow lwx,在下羊羽君,Bhsd,米砾,金萌桥姬(顺序不分先后,如未@到请见谅)。希望能达成一个更广泛的共识,以供社群和维护组考量并作出决定。--卡米雷特(讨论) 2021年9月18日 (六) 00:13 (CST)
- 呃,我只是来消歧义的,你们决定吧。——移动版用户 Bhsd 2021年9月18日 (六) 02:31 (CST)
- 大家族模板的引导功能是大于观感的(要从观感角度考虑,模板本身的展开后长度的负面影响可能比红链过多还明显),基于这一点我持和User:Xben456相同意见,应清理模板内全部成员均未创建页面的虚拟UP主组织。1/3甚至1/4的未创建页面比例限制过于严苛了,很可能反而会加剧本专题内容的马太效应(旱的旱死,涝的涝死),不建议推行类似的以未创建页面比例为基础的标准。
- 另,如确有相应情形整改的急切需求,会组织较大参与规模的专门讨论来商议此事。--未济桥姬(☯太虚之门) 2021年9月18日 (六) 03:00 (CST)
- (-)不支持 对于大部分红链的虚拟UP主,其根源还是在自身粉丝群体体量不够大(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比如奈姬Niki),萌百自身在其中影响力都微乎其微,更不提只是一个模板了。再者对于真正潜在的编辑者而言,大部分会主动依靠搜索功能来确认此事,尽管如此个人认为即使是常规的编辑技术门槛就已经足够卡死大部分人了,
甚至我怀疑有人连红链是什么意思都不一定懂。总之造成红链的根本原因无法解决的话,稍微牺牲一些红链换取观感我觉得无可厚非——二饼 2021年9月18日 (六) 09:47 (CST)
- 据最近一次全站的调查数据显示,点击条目下方大家族模板中的未创建页面链接进行页面创建的方式占各种创建页面方式选择比例的39.62%,接近四成,可以说比例还是相当高的,也是我上文陈述的大家族模板引导功能大于观感的原因,对于红链影响观感的问题我在之前已陈述,故不再补充。--未济桥姬(☯太虚之门) 2021年9月18日 (六) 13:26 (CST)
- (-)不支持 以近几个月Template:虚拟UP主的编辑历史来看,有人沉迷于找一些确实符合大家族模板收录标准的V加进去,然后一放了之,这也就造成了比如说B独立运营中红链数量翻倍增长。我总觉得这是有人试图用这种简单不费事的方式进行自我宣传...而且这么加红链也不利于VUP版整体质量的提高,即便为了避免马太效应,也至少希望能有一些能够表达“并不鼓励这样直接添加红链”的意思的共识。——赫克(讨论·贡献) 2021年9月18日 (六) 10:20 (CST)
- 可以考虑讨论限制加入未创建页面的共识,但是这不影响我认为制订以未创建页面比例为基础的标准并不合适。--未济桥姬(☯太虚之门) 2021年9月18日 (六) 13:26 (CST)
- 支持清除全部页面均未创建的虚拟UP主组织。要求只能有1/3或1/4未创建不太实际,要求1/4已创建我觉得还差不多。——From 引梦者浊华 (讨论·贡献) 2021年9月18日 (六) 08:32 (CST)
- 如果这个模板观感要比引导更重要的话,那我也只好同意了,以后我还是一一创建了词条再加进去。--米砾(讨论) 2021年9月18日 (六) 15:22 (CST)
- 上面提到的观点中仅同意Xben456的观点,全红链的应当移除,反对其他几位的观点,1/3或者1/4红链就移除太严苛了,那些只有几个人的小社团怕不是只要有一个红链就得全移除,难道一行三个名字里有一个是红的就属于“影响观感”吗?
- 另外,各位讨论了这么久,却忽略了很多基本的问题:一是到底是按大家族模板内人数算还是社团实际总人数算;二是子企划怎么处理。我这里举个例子。
- 以现在的774为例:单算大家族模板内一共有八个成员,其中四个是红链,如果按照上面提出的1/3的比例,应当整体移除;但是如果单独看每个子企划的话,hnst两个成员一个红链,anmr四个成员一个红链,vap全红链,按照1/3的比例anmr可以留下,其他的应当移除;但是再看社团实际人数(不计运营)的话,hnst五个成员一红链,anmr十六成员十红链,vap不计已退出的成员全红链,SugarLyric全红链,按照1/3的比例,hnst可以留下,其他的应当移除。按照一个标准,可以得到三种完全不同的情况。
- 除此之外,还要考虑到社团推出新人的情况,假设A社团原来有五个人,然后他们推出了二期生又五个人,那从发出通知到有人写好条目的这段时间还要先从大家族模板暂时撤下这个社团吗,那也太不现实了。
- 我在这里再提出一种方案:在B站部分像油管部分那样划一个订阅线,低于线的不写到大家族模板里。有很多高人气V但是全是红链的社团应该几乎没有,现有的红链很多的条目应该也会砍到只剩几个甚至一个不剩,一行一两个红链的观感并不会那么差,而且也能减缓大家族模板的膨胀速度(要不然早晚超限)。
- 最后总结下我的观点,要么仅移除在大家族模板内全是红链的社团,要么参考我上文提出的方案划线,以上。
- --最好叫我奥若拉而不是Arrow lwx(能改名的时候在这通知我) 2021年9月19日 (日) 14:38 (CST)
- (+)支持 提高订阅线或许是个可选项。——二饼 2021年9月19日 (日) 18:41 (CST)
- (&)建议 ,可否考虑对未创建的B站vup条目链接(或可仅限于B站非独立运营类别)设定更高的加入模板内标准?一来鼓励编辑者撰写条目后再加入模板,二来控制模板内未创建链接的绝对数量。--未济桥姬(☯太虚之门) 2021年9月22日 (三) 00:35 (CST)
- (▲)同上 看法同桥姬,我认为这么限制可能更合适—— ほしみ 2021年9月22日 (三) 12:12 (CST)
- (▲)同上 ,我支持对无条目和有条目虚拟艺人设置不同订阅门槛标准——这既能激励社群创作也可以提高家族模板美观。(甚至可以加上质量非常优秀的条目不设定门槛?)—— Ant 1597 ( 论 , 献 , 志 ) (回复时请
@我
, 感谢.) 2021年9月22日 (三) 17:27 (CST)
- (+)支持 支持划订阅线的想法,可以解决社团成员录入大家族模板时的标准相比独立运营过于宽松的问题。也同意User:金萌桥姬的想法,对未创建条目成员的录入标准做额外的(更高的)要求。--卡米雷特(讨论) 2021年9月22日 (三) 01:08 (CST)
- (+)支持 看法同User:卡米雷特。——Jacklin612 ☎·🧾 2021年9月22日 (三) 10:52 (CST)
- (+)带条件同意 我站在编辑者的角度是支持xben456观点 因为现在v太多 每个社团都写上会影响编辑以及观看的,但是只要标红的就删除未免太苛刻了 要考虑到有些v获取的粉丝大部分都不玩萌娘真的有人现在连哔哩哔哩是啥都不知道,萌娘知名度肯定不如b站不知道很正常,希望加上特殊条件粉丝数 或者直播间付费人数--道姑的人(讨论) 2021年9月22日 (三) 16:18 (CST)
- 从来没有说红链必删,希望您仔细阅读讨论内容再做结论。顺便你换行漏了我给你补上了。——二饼 2021年9月22日 (三) 16:27 (CST)
- 支持划订阅线,完全没必要加什么特殊条件粉丝数和直播间付费人数,没有意义,徒增维护成本。-- 小乃 (讨论) 2021年9月22日 (三) 16:32 (CST)
综合上述讨论和其他一些编辑者的意见,根据粉丝数划线的方案支持度较高,但也有一些分歧,所以下面单就这个方案进行讨论。这个方案在油管部分已经有应用了,这里不再提,这部分讨论主要着重于大家族模板的B站部分。
由于具体粉丝数线的数值受一些先决条件影响,所以这里首先讨论关于划线的范围和方式的问题,可以大致分成如下的几个:
- 标准线是否要考虑粉丝数以外诸如舰团数等的数据;
- 是否加入其他的补充标准,比如没有任何成员条目的团体不加入模板、平均粉丝数不到多少的团体不加入模板;
- 标准线的划分方法和适用范围。
根据以上三个问题,各位可以在对应的讨论区进行讨论.
--最好叫我奥若拉而不是Arrow lwx(能改名的时候在这通知我) 2021年9月24日 (五) 00:39 (CST)
问题1讨论区
个人认为没有必要再考虑其他数据,粉丝数在这里完全够用了,再加上其他的数据只是徒增维护难度。
--最好叫我奥若拉而不是Arrow lwx(能改名的时候在这通知我) 2021年9月24日 (五) 00:39 (CST)
只考虑粉丝数即可,因为粉丝关注了不会轻易取关,但是如果一个月不续费舰队是会消失的,过了几天又掉下去了,弄起来太麻烦-- 沉迷修仙的456君(讨论·贡献) 2021年9月24日 (五) 03:49 (CST)
- (▲)同上 只考虑粉丝即可。相比付费数据,粉丝数比较是不容易被操作的。另外付费数据本身会带来人气,而人气会带来推广,理想情况下也应转化为粉丝数。另外正如同User:Xben456所说,付费数据监控难度很大。所以总的来说,还是粉丝数最适合作为落地指标。--卡米雷特(讨论) 2021年9月24日 (五) 09:23 (CST)
- (▲)同上 付费数据本身时效性过强,会给维护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以粉丝数作为指标还是最合适的。——Jacklin612 ☎·🧾 2021年9月24日 (五) 13:29 (CST)
问题2讨论区
不太建议增加不容易维护的附加条件,全红链团体不加入模板可以接受,平均粉丝数真的不好算。
--最好叫我奥若拉而不是Arrow lwx(能改名的时候在这通知我) 2021年9月24日 (五) 00:39 (CST)
- (&)建议 比如可以要求“3个或1/2以上成员达到录入标准时,方可将社团加入大家族模板,否则达到录入标准的成员收入独立运营”,其中1/2这个标准是专门照顾小社团的(比如社团只有3到4个人)。而成员是否“达到录入标准”这个问题,则是下面的问题3要讨论的。--卡米雷特(讨论) 2021年9月24日 (五) 09:23 (CST)
- (▲)同上 我的看法和U:卡米雷特的观点差不多,不过表述还能再稍微改改,比如:“3个或1/2以上成员(两个标准取其较低的一个)达到录入标准时,方可将社团加入大家族模板,否则达到录入标准的成员收入独立运营”,大概这样。——Jacklin612 ☎·🧾 2021年9月24日 (五) 13:29 (CST)
- 将部分达到收录标准的成员收入独立运营的话,会不会有点“拆了人家箱”的感觉?怕再有人误会。——赫克(讨论·贡献) 2021年9月24日 (五) 16:29 (CST)
- 有道理……(&)建议 那就删去“否则…独立运营”这段表述吧。——Jacklin612 ☎·🧾 2021年9月24日 (五) 18:53 (CST)
- (:)回应 不会出现“拆箱”的情况。意思是如果没能达到“3个或1/2以上成员达到录入标准时”这个要求,那么这个社团本身不允许加入模板;同时,达到个人收录要求的现有成员全部放入独立运营类。也就是说,不会出现明明大家族模板里有社团,但是成员却被放入独立运营的情况。--卡米雷特(讨论) 2021年9月26日 (日) 22:08 (CST)
- (=)中立 这个我认为需要看具体的标准线。如果标准较高,那再设置这一条可能会埋没掉一些知名度较高的V,而且还会增加维护难度;如果标准较低,设置这条可以避免知名度过低,仅有个别高于标准线的社团出现在模板上。--最好叫我奥若拉而不是Arrow lwx(能改名的时候在这通知我) 2021年9月24日 (五) 20:19 (CST)
- (+)同意 统一奥若拉的意见。从一开始议题便是围绕减少红链展开的,我认为,即便带条件的保留全为红链的社团,也是同样的不利于改善大家族模板整体观感,而且也未必能利于提高本专题整体质量。若确有有志于创建维护相关社团成员条目的编辑者,等到创建好了一些条目再加回来不迟。——赫克(讨论·贡献) 2021年9月24日 (五) 16:29 (CST)
- (+)同意 简单的订阅线足够了。顺便我对实施订阅线后全红链社团不准入这一事项保持(=)中立 。——二饼 2021年9月26日 (日) 20:45 (CST)
问题3讨论区
这个问题分歧比较大,我先列举一下已经提出过的几个意见:
- 一是整个部分不论红链蓝链、团体独立运营,只用一个标准。这个方案实施简单、标准统一,但是由于箱推的存在,企业势社团势会比个人势粉丝数略高,而且由于红蓝链标准一致,实际上会打击编辑者创建条目的积极性。
- 二是简单的分成两个标准,比如红链一个标准、蓝链一个标准,或者团体一个标准、独立运营一个标准。这个方案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上一种方案的一些局限性,但是会略微提高复杂度。
- 三是更具体的,根据团体个人、红链蓝链分成的四种情况划分二到四个标准,比如桥姬之前提出的“团体红链采用较高的一个标准,其他的采用较低的一个标准”。这个方案基本上避开了方案一存在的问题,相对更优秀,但是如果划分太多标准(个人觉得是三个及以上)会提高维护难度。
其实写这段之前我还是更喜欢方案二的“按团体独立运营划分”来着,但是写完了发现就算是按照方案三细分,只要不设置超过两个标准,维护难度基本不会提高,再结合本讨论串的主题是解决过多红链影响美观的问题,我暂且(+)支持 “团体红链采用较高的一个标准,其他的采用较低的一个标准”和按照红蓝链分两个标准这两个方案,同时接受其他方案。
--最好叫我奥若拉而不是Arrow lwx(能改名的时候在这通知我) 2021年9月24日 (五) 00:39 (CST)
- 支持意见3。独立运营目前的录入标准是“超过4000订阅或有优质条目”,建议额外加入“已有条目的情况下”作为前提,且社员成员也采用同样的录入标准。因为如果成员达标而社团不达标,按照日V的处理方法就是“收录至独立运营”。如果这两个标准不一样,处理起来会很麻烦。另外(+)支持 没有条目时应该要求更高的订阅数,但对具体数量暂时没有想法。--卡米雷特(讨论) 2021年9月24日 (五) 09:23 (CST)
- 目前的三个方案中,方案3我认为是比较合适的。
独立运营部分可以把红链收录线上调至6000粉丝,已有条目的收录线则无需改动。团体部分的红链/蓝链收录线也可以参照此标准来设置。红链收录线6000粉、蓝链收录线4000粉可能会是一个比较好的标准。——Jacklin612 ☎·🧾 2021年9月24日 (五) 13:29 (CST)
- 从维护简易性来说我倾向于支持方案二,按照独立运营4000/社团8000进行收录。一方面根据统计这样已经足够筛去大量红链,另一方面和YT日本方案接近,方便记忆。另,对于社团而言只要满足社团仍在活动、有复数位成员满足录入条件且其有条目即可将社团录入。——二饼 2021年9月24日 (五) 18:17 (CST)
- 我之前的想法是团体部分未创建vup提高至10000粉丝为收入门槛,然后将原有独立运营的4000(或优质条目亦可)标准推广到B站区域的其他情形(即独立运营整体及团体部分已创建条目vup收入模板门槛为4000、团体部分未创建条目vup收入模板门槛为10000),当然,具体数值可以讨论。--未济桥姬(☯太虚之门) 2021年9月24日 (五) 20:10 (CST)
emmmm其实具体的粉丝数我本来是想确定使用哪种方案后再讨论的,不过这里既然大家都提到了那我公布一些参考数据,B站部分现有的红链共348个,上面提到的几个数字中,4000粉丝以上的有133个,6000粉丝以上的114个,8000以上的91个,10000以上的74个。
另外,上面我所述的意见三不是单指桥姬提出的“团体红链采用较高的一个标准,其他的采用较低的一个标准”这一种方案,仅是以这个方案为一个例子,请各位编辑者具体说明,避免歧义。
--最好叫我奥若拉而不是Arrow lwx(能改名的时候在这通知我) 2021年9月24日 (五) 20:08 (CST)
- 个人觉得蓝4000、红6000的两个标准过于接近。所以数值上,更倾向于桥姬说的蓝4000、红10000的标准。--卡米雷特(讨论) 2021年9月26日 (日) 22:03 (CST)
其他相关问题讨论区
暂时的总结
鉴于没有人提出更多新方案,所以暂时在这里汇总一下观点。
问题1目前基本达成共识,仅使用粉丝数作为标准线的参考数据。问题2和3还存在一些分歧,列举如下:
- 是否增加“没有任何条目的社团不加入模板”的条件,目前部分人同意,其余未发表意见或中立;
- 是否增加“3个或1/2以上成员达到录入标准时,方可将社团加入大家族模板,否则达到录入标准的成员收入独立运营”的条件,目前存在不小的分歧;
- 具体的标准线划分方案,目前有三个。一个是“独立运营的全部及团体部分已创建条目一个标准,团体部分未创建的条目一个标准”,一个是“独立运营一个标准,团体部分一个标准”,还有一个是“已创建的条目一个标准,未创建的条目一个标准”。另外,在具体的粉丝数设置上也存在很大分歧,各位希望在讨论以上方案时能一并提出具体数量。
顺便补充一些数据,整个B站部分现有的红链共348个,4000粉丝以上的有133个,6000以上的114个,8000以上的91个,10000以上的74个;其中B站团体部分的红链共303个,4000以上94个,6000以上78个,8000以上60个,10000以上50个。需要其他数据请提出,我会在这里补充。
--最好叫我奥若拉而不是Arrow lwx(能改名的时候在这通知我) 2021年9月28日 (二) 01:23 (CST)
- 第1条讨论区
(+)支持 增加没有任何条目的社团不加入模板一条。--最好叫我奥若拉而不是Arrow lwx(能改名的时候在这通知我) 2021年9月28日 (二) 01:23 (CST)
- 第2条讨论区
(-)不支持 增加这一条,实施起来很繁琐,而且并不能解决团体红链多的问题。--最好叫我奥若拉而不是Arrow lwx(能改名的时候在这通知我) 2021年9月28日 (二) 01:23 (CST)
- 第3条讨论区
(+)支持 “独立运营的全部及团体部分已创建条目一个标准,团体部分未创建的条目一个标准”,粉丝数标准按独立运营和团体蓝链4000,团体红链8000,这个数据已经足以让现在B站部分的红链总数下降到不到一百个,换句话说,这个标准意味着要删除两百多个红链,我觉得在保持页面美观度上完全够用了,甚至有点过头了。--最好叫我奥若拉而不是Arrow lwx(能改名的时候在这通知我) 2021年9月28日 (二) 01:23 (CST)
- (+)支持 不想浪费时间扯皮了,我支持这个数值安排。——二饼 2021年9月28日 (二) 08:07 (CST)
- (+)支持 想了一下,上述三条均支持奥若拉的意见,就不在上面两条回复了,感谢耐心统计。作为讨论串提出者,减少200多个红链已经超出预期了。如果有必要的话,请求在本次总结讨论后发起一个投票(我不熟悉发起投票这个操作)。-卡米雷特(讨论) 2021年9月28日 (二) 10:47 (CST)
- (+)支持 在下在上述三个问题上均支持奥若拉的意见,故暂且不在上面两条留言。
其实是懒得打字了——Jacklin612 ☎·🧾 2021年9月28日 (二) 22:53 (CST)
- (+)支持 我看行。——巡查姬⭐一位史蒂夫 (讨论·贡献)✉❶ 请问您要单推一只小浣熊吗? 2021年9月28日 (二) 23:13 (CST)
综上,现提出对模板说明文档“收录分类排序相关”章节下“虚拟UP主(VUP)”部分增加“团体”一节,内容如下:
- 默认根据团体名称的拼音按照A-Z英文字母排列;
- 收录已创建条目且bilibili关注人数超过4000或未创建条目但bilibili关注人数超过8000的VUP;
- 团体内没有任何成员已建立条目时不得收录。
投票时间为5天,投票发起时的每位自动确认用户持有一票。若通过将写入模板说明文件并执行相关操作。--最好叫我奥若拉而不是Arrow lwx(能改名的时候在这通知我) 2021年10月1日 (五) 23:39 (CST)
在这里补at一下参与讨论和随机抽到的编辑者:@Jacklin612,TsanconBYin,Commander16,LUO1P,Xben456,北极星与南十字,玄微子,星海子,Wisyuan,Ant1597,Ktmsobs,一位史蒂夫,在下羊羽君,Bhsd,米砾,金萌桥姬,小乃,道姑的人,SadWWE,MilkBoy,Leranjun——巡查姬⭐一位史蒂夫 (讨论·贡献)✉❶ 请问您要单推一只小浣熊吗? 2021年10月1日 (五) 23:50 (CST)
好像出现点问题,重新ping:@Jacklin612,TsanconBYin,Commander16,LUO1P,Xben456,北极星与南十字,玄微子,星海子,Wisyuan,Ant1597,Ktmsobs,一位史蒂夫,在下羊羽君,Bhsd,米砾,金萌桥姬,小乃,道姑的人,SadWWE,MilkBoy,Leranjun——巡查姬⭐一位史蒂夫 (讨论·贡献)✉❶ 请问您要单推一只小浣熊吗? 2021年10月2日 (六) 01:02 (CST)
投票区
- 同意
- (+)同意 Agree.--最好叫我奥若拉而不是Arrow lwx(能改名的时候在这通知我) 2021年10月1日 (五) 23:39 (CST)
- (+)同意 该讨论的已经都讨论过了。--卡米雷特(讨论) 2021年10月1日 (五) 23:45 (CST)
- (+)同意 ,这是好的。--————OPTS///探讨,钻研,总结。 2021年10月1日 (五) 23:46 (CST)
- (+)同意 我看行。——巡查姬⭐一位史蒂夫 (讨论·贡献)✉❶ 请问您要单推一只小浣熊吗? 2021年10月1日 (五) 23:50 (CST)
- (+)同意 可以。--OTS.EndPoem(讨论) 2021年10月1日 (五) 23:57 (CST)
- (+)同意 可行方案-- 沉迷修仙的456君(讨论·贡献) 2021年10月2日 (六) 00:14 (CST)
- (+)同意 Agree.--Jacklin612 ☎·🧾 2021年10月2日 (六) 00:24 (CST)
- (+)同意 ——二饼 2021年10月2日 (六) 00:42 (CST)
- (+)同意 无异议—— ほしみ 2021年10月2日 (六) 01:52 (CST)
- (+)同意 ,但有一个疑问可能投票前没来得及问:团体部分不满4000粉但有优质条目的vup是否可以像独立运营一样收入模板?--未济桥姬(☯太虚之门) 2021年10月2日 (六) 02:03 (CST)
- (+)同意 ——Wisyuan(讨论) 2021年10月2日 (六) 10:06 (CST)
- (+)同意 -- 小乃 (讨论) 2021年10月2日 (六) 10:08 (CST)
- (+)同意 —— 冬月下的二重奏 LUO1P✾ 2021年10月2日 (六) 10:45 (CST)
- (+)同意 题外话,没收到ping。——From 引梦者浊华(讨论) 2021年10月6日 (三) 09:33 (CST)
- (+)同意 有点错过了讨论不然可能对划线有异议。不过既然已经能移除大多数红链这就已经很好了。——赫克(讨论·贡献) 2021年10月6日 (三) 15:11 (CST)
- 反对
- 弃权
投票结束。15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此内容将被写入模板说明文档并按共识执行。--最好叫我奥若拉而不是Arrow lwx(能改名的时候在这通知我) 2021年10月7日 (四) 00:32 (CST)
关于统一主模板及各社团模板内处于特殊状态的虚拟UP主标记的问题
关于特殊状态的虚拟UP主的标记,依照过往的习惯,用斜体表示已引退的虚拟UP主已成为板块内常用的做法。但除此以外,以下几种特殊状态没有统一的标记方法:
- 自行退出某社团,但仍以该名义继续活动的
- 被社团开除,但仍以该名义继续活动的
- 被社团开除并引退的
- 未正式宣布引退但已长期停止活动的
- 其他未在此列出的特殊情况(望补充)
上述情况应如何进行标记?在形成共识后,建议在大家族模板及各社团模板中统一使用。——Wisyuan(讨论) 2021年9月27日 (一) 00:43 (CST)
- 按照上面的“关于模板内已退出团体的虚拟UP主的标记问题”讨论串,所有的退出社团(不论是被开除还是自主退出)都不标在虚拟UP主大家族模板的对应团体中,引退和无限期停止活动目前的共识是斜体,引退且退出的情况同时按照上面提到的两点,也就是说在大家族模板内目前已经没有这方面问题了,只需要讨论各社团模板内是否统一标准即可。--最好叫我奥若拉而不是Arrow lwx(能改名的时候在这通知我) 2021年9月27日 (一) 01:07 (CST)
- (▲)同上 大家族模版内按照上方讨论串的结果处理即可。(~)补充 对于社团模版内,我的建议是采用
删除线来进行标记。——Jacklin612 ☎·🧾 2021年9月27日 (一) 01:32 (CST)
- 本人全盘反对使用斜体标记。于情,中文汉字不同于西文,本无斜体,现所有斜体均为所谓伪斜体,且为软件机械调整有失美观,在严肃排版中使用异于标准正文的字体排版才是正确做法(如罗马正体对应黑体汉字,意大利斜体对应楷体汉字)。于理,本专题涉及大量日文原文,甚至只有日文原文的人名,根据Help:日语的处理#斜体的处理,大部分日文字体不支持渲染出伪斜体字,是不予推荐的做法;即使硬要套用斜体代码,强制处理之下的结果也仍旧不甚美观。
- 个人观点,以上。_USER:YOONHA~1.PAR(留言)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一时十九分〇六秒(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时间,星期一)2021年9月27日 01:19 (CST)
- 我认为使用斜体问题不大,而且如果更换字体的话一来麻烦,二来还可能会有兼容问题。——小奶糊⭐一位史蒂夫 (讨论·贡献)✉❶ 请问您要单推一只小浣熊吗? 2021年9月27日 (一) 01:50 (CST)
- 既然潜在可能需要标记的状态如此之多,何不直接在人名之后加注,然后在
below
处直接写文字说明?
group
各项(仅举例):
某团体R • 另一团体
list
各项(仅举例):
无名氏r • 名前なしf • Anonymous* • 未命名 • 无名ind
below
(仅举例):
注:
R:该社团已解散;r:此人已引退(「毕业」),不再活动;f:此人已被社团开除,不再活动;*:此人未宣布引退,但已长期停止活动;ind:此人在该社团解散以后以个人名义独立活动。
- 毕竟上标这玩意儿是可以无限定制的,顺便也解决了下一般读者只见斜体而不了解其含义的问题。_USER:YOONHA~1.PAR(留言)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六时三十一分〇八秒(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时间,星期一)2021年9月27日 06:31 (CST)
- (-)不支持 即便是用上标,也需要进行标准化,不能让添加者“定制”。但说实话,个人不支持这种会延长占用长度的标记方式。同理也对现存的“(已退出)”这种严重延长长度的标记方式表示( ! )抗议 。--卡米雷特(讨论) 2021年9月27日 (一) 11:50 (CST)
- (-)不支持 斜体应用于已引退或无限期停止活动是虚拟UP主专题早已形成的共识,不论是主大家族模板还是各团体模板都已广泛运用。在主大家族模板内,退出团体的几种情况均已在上面的讨论串中解决。在其他的团体模板内,我认为完全没有必要细分退出团体的原因,本质上大家族模板是起引导和目录的作用的,过度复杂的划分完全是画蛇添足,其他团体模板内任何原因导致的退出/被退出社团都应当使用统一标准,我个人比较认同使用删除线。--最好叫我奥若拉而不是Arrow lwx(能改名的时候在这通知我) 2021年9月28日 (二) 00:26 (CST)
- 这样的话模板长度会++,而且这么标记的话感觉会造成更大的混乱。——饭团人⭐一位史蒂夫 (讨论·贡献)✉❶ 请问您要单推一只小浣熊吗? 2021年9月28日 (二) 00:41 (CST)
- 关于前两条,请参见该讨论串,大家族模板内处理方法根据投票结果决定。至于各社团模板,个人倾向删除线。第三条个人建议是只斜体,以与满足前两条的引退者区分。第四条属于曾经讨论过而未决定的事项,参见此讨论串。——二饼 2021年9月27日 (一) 13:18 (CST)
引退与毕业有什么区别?
在彩虹社中存在大量这样的用词,让我产生这个疑问。是否应该从其最后的公告中找到其用词?或者,是否应该将用词统一?- かおるTalk 2021年10月9日 (六) 09:36 (CST)
- 我觉得“毕业”多指从社团、箱中毕业,而且多为运营代发,个人势多用引退/隐退-- 沉迷修仙的456君(讨论·贡献) 2021年10月9日 (六) 10:30 (CST)
- 其实近年语义模糊化了。Wiki上对于“卒业(そつぎょう)”的衍生意义的描述[1]几乎等同于“隐退(いんたい)”。有几个点:
- “毕业”一般出现在社团中。
- “毕业”也许是被动的,甚至可能是对“解雇”的比较温和的表达。
- “隐退”一般带有主动性。
- “隐退”有对应的词汇“复出”。
- 以上是一些观点仅供参考。--卡米雷特(讨论) 2021年10月9日 (六) 10:47 (CST)
- 请注意:引退和隐退有别,你提到了日文原文,那就以微软日文输入法自带的词典内容作为例子。
- 隠退
- 世を逃れ閑居.「郷里に隠退する.」
- 引退
- 〈役職・地位から〉退く.「現役引退を声明する, 政界から引退する.」
- 中文意思大同小异,在VTuber专题中适用引退一词。_USER:YOONHA~1.PAR(留言)二〇二一年十月九日十二时四十五分三十一秒(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时间,星期六)2021年10月9日 12:45 (CST)
猜你想搜:毕业#离开目前所属的团体 —— 「论|史|签」2021 10 09 10:49:09 (CST)
原来如此,那么有必要去纠结这个用词吗… - かおるTalk 2021年10月9日 (六) 12:16 (CST)
考虑到条目讨论页基本不太有可能有人看所以就发这儿了
且不说这个条目命名感觉就像一个叫“清楚”的虚拟UP主,仔细阅读内容以后发现,这个东西似乎只作为清楚的一个衍生义,一方面作为独立萌属性的依据不足,另一方面也不是虚拟UP主独有,外加条目内容内又添加了过多符合本意的清楚系角色。因此我觉得关于该条目的整改(或存废)问题应该拿出来讨论一下。——这是一张遗漏的二饼(请联系失主) 2021年11月16日 (二) 09:10 (CST)
- 我认为可以移动到清楚(衍生义)
或者在清楚中单开一个标题介绍衍生义。最后清理链入。—— 冬月下的二重奏 LUO1P✾ 2021年11月16日 (二) 12:53 (CST)
- 貌似清楚被重定向到单纯了......那就改成在虚拟UP主/梗里介绍一下?—— 冬月下的二重奏 LUO1P✾ 2021年11月16日 (二) 12:58 (CST)
- (▲)同LUO1P,写在虚拟UP主/梗中应该比较合适。—— Jacklin612#StickTogether# ☎·🧾 2021年11月16日 (二) 14:07 (CST)
- 目前清楚(虚拟UP主)不仅在许多VUP页面作为萌点添加,同时添加了分类还自动生成了相关分类页Category:清楚(虚拟UP主)。虚拟UP主/梗中已经有了相关内容,且无法以独立的萌点类型条目同等地位替换。因此我的看法是,移动到清楚(衍生义)更好。——赫克(讨论·贡献) 2021年11月17日 (三) 11:31 (CST)
- 我认为这个条目名没问题,不需要更名。容易混淆也是有些vtuber不好好起名罢了,一般来说这种名字怎么看都联想不到是个vtuber-- 沉迷修仙的456君(讨论·贡献) 2021年11月17日 (三) 23:30 (CST)
- 呃,作为圈外人,我觉得还蛮容易混淆的,我一度以为是有个叫“清楚”的虚拟UP主……——C8H17OH(讨论) 2021年11月18日 (四) 00:02 (CST)
综上,先暂时移动到清楚(衍生义),并移除本意的内容,对应分类也将一并重定向,如有更好方案欢迎提出。——这是一张遗漏的二饼(请联系失主) 2021年11月25日 (四) 20:54 (CST)
哦草,意识到了一个更严重的问题:因为这个条目长期指代不清,很多真清楚系的Vtb也是挂了这个萌属性。这恐怕需要大家进行逐个核查,厘清到底是本义的还是衍生义的。——这是一张遗漏的二饼(请联系失主) 2021年11月25日 (四) 21:02 (CST)
考虑到本专题目前暂时没有对长期停止活动的虚拟UP主的标记,故特建本模板和对应分类,欢迎讨论。——这是一张遗漏的二饼(请联系失主) 2021年11月25日 (四) 21:58 (CST)
- 对于适用范围之「有非正式渠道能说明其已无意愿继续活动的」似乎有反提及非正式讯息的可能,完全以第一项时效进行判定似乎比较好。--
C:\Users\Hasuki_GOGO\Talk\
2021年11月29日 (一) 17:43 (CST)
- @Hasuki GOGO关于这一点确实应该极力避免,但是首先本共识的效力仅局限于条目内,如果能确保正文内不添加这部分内容,就不算违反共识。且从本质上来说,这个模板所起到的作用是标记“观众之间有共识的、不会再活动但也没有官宣正式引退的虚拟UP主”,所以实际悬挂的时候也不必拘泥于所示条件。——这是一张遗漏的二饼(请联系失主) 2021年11月29日 (一) 19:38 (CST)
关于收录条件排序一段的更改
现在排序一段的内容是“默认按照订阅人数降序排列,已删除频道的以Userlocal数据为准,团体以订阅量最高的频道为准。”然而目前Userloca已无查询引退VTuber的功能,故此句以无实际意义,是否应该将加粗段删去?(关于已删除频道的VTuber的存留与否可另议)本来想发起提案的,不会弄--某FFF团的高级火法 (批判一番) 2021年12月26日 (日) 14:09 (CST)
关于已终止活动之企划Code_Echo成员应以group形式还是个别形式列于模板中
先前Code_Echo成员是以group形式列于模板中,而当前的Code_Echo成员全部分散在独立运营列于模板中--Jerome(讨论)2021年12月29日 (三) 23:41 (UTC+8)
- “模板内事务所/事务企划/团体仅以现状记录,解散、终止后只保留二级模板顶部的链接。”(摘自本模板说明文档)
- 关于此说明的相关讨论与投票结果请参见上文。—— Jacklin612#StickTogether# ☎·🧾 2021年12月30日 (四) 14:19 (CST)
- @Jacklin612当前Code Echo的成员皆已引退或毕业,而且根据事件纪录,成员也非退出后引退或毕业,而是直接在企划引退或毕业,与上文中所提的退出后独立运营或加入其他团体都不符合,然而成员却位列于独立运营之中,这样真的没问题吗?而且......
- 本模板中的人物应以现状记录(不标记历史,移除退出的人物)
- 按理来说七柠与铃果等人应当是被移除退出的人物,目前独立运营的模板已经很多很乱了......--Jerome(讨论)2021年12月30日 (四) 18:30 (UTC+8)
- @Jerome,“移除退出的人物”应该指的是“自企划内退出的人物”,而不是引退或毕业的人物。当前的处理方式……是基于Code Echo已经解散,且原属Code Echo的多位虚拟UP主依然符合模板收录条件来做出的。独立运营部分的累赘问题确实值得商榷,但这应该得另开一串了,之后再说吧()
- ( ¡ )题外话 ,帮您调整了一下缩进www—— Jacklin612#StickTogether# ☎·🧾 2021年12月31日 (五) 13:31 (CST)
↑ Wikipedia:毕业#比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