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VOCALOID二次创作曲目的问题
因为在N站和油管还有B站上看到过挺多二次创作的作品进入了殿堂,所以想新建一个模板关于二次创作并进入殿堂的歌曲,在发布这个讨论前,我们VJ编辑团队已经内部讨论过了,这里是征求各位的意见--——🌌🏎REEE💥🌸(搞 ♀ 姬) 2020年4月17日 (五) 11:52 (CST)
- @REEE你的签名中含有冗余的
''
,影响后面代码高亮功能的使用。我先自行删除,望见谅。——Storm Wing(讨论) 2020年4月21日 (二) 21:10 (CST)
这种情况其实不仅限于VJ歌曲和VC歌曲之间,VJ歌曲内部和VC歌曲内部也有这种情况。
先来说一说原来的不妥之处吧:
- 这会导致单独的条目过于冗长,因为一首歌的歌词内容就可能耗费三四千字节,再接续一首二次创作的歌曲。原来一篇五六千字节的内容被写得上万。
- 同一篇内容拥有了过多的分类,例如:Magnet的2020年4月14日 (二) 20:38的历史版本:special:diff/3613920
- 同一篇内容的音乐家模版泛滥,例子同上,这里甚至悬挂了9个模版...
Template:OQQ、Template:动点P、Template:果汁凉菜、Template:Creuzer、Template:坐标P、Template:言和/2015、Template:乐正绫/2015、Template:心华/2018、Template:星尘/2018
那我先来提修改意见了,若有不当之处还望指出。
针对目前在本家下面接续的二次创作,我认为可以这样解决:
- 殿堂级及以上二次创作内容可以拆分出来,建立一个新的条目。将相关的艺术家模版和歌手模版悬挂于新条目末尾,对新的条目进行分类。
- 未到殿堂以上二次创作内容,一句话带过,给予相关链接即可。
- 设计一个新的题头模版Template:二次创作悬挂于新的条目之上,在这个模版里能给予本家信息和条目链接,并归类到新的分类树中——分类:二次创作
- 本家的条目末尾给予它的二次创作条目的指引链接。
- 有影响力的Remix版本可以接续在本家下面,但是不必要再填写歌词。
--Oil_palm(讨论·贡献) 2020年4月17日 (五) 20:31 (CST)
补充一下:之所以这么做,还有一个的原因也是想尊重本家创作,因为本家和二次创作共享一个页面,这意味着评论区也是共享的。例如:《售楼小姐》和《饭圈小姐》共享一个页面,但是目前,显然后者的影响力更大,倘若在评论区的留言有出格的言论,极有可能会导致不和谐的情况出现。
我的意见是效仿《买买买》和《不买立省百分百》,建立并列关系的页面,相互链接--Oil_palm(讨论·贡献) 2020年4月18日 (六) 23:29 (CST)
- (:)回应 ,但不是每个二创都是重填词或改主题或改歌名,为此创一个新条目意义不大,举例部分皆属较特殊的案例了。 --空翊(讨论) 2020年4月19日 (日) 00:11 (CST)
- (+)支持 :为部分二创创建独立条目;为这些独立条目添加艺术家模板、歌手模板、分类;为这些独立条目添加统一分类;本家条目和这些独立条目间以内链相互指引;对于另一部分二创,精简相关描述;Remix不写歌词。
- (-)反对 :题头二次创作模板(太占地方);笼统地将殿堂级作为创建独立条目的标准(例:《反派死于话多(Creuzer的心华星尘翻唱)》和《星宙万花筒(流绪的星尘翻唱)》,尽管前者是殿堂级而后者不是,但前者创建独立条目的意义远小于后者)。——Storm Wing(讨论) 2020年4月25日 (六) 23:23 (CST)
我来了。说一下我的观点。
我认为不应该在原曲条目下过多堆叠二次创作的相关内容。我目前的设想是写一个类似于 模板:Producer Song这种形式的更适合二创作品的模板,可以包含二创的封面、创作者、投稿时间等相关信息,在原曲页面下用Playlist和这个模板把二创作品列出来。二创其余的具体信息依情况单独建立页面(单独条目或者子页面再作讨论)。
使用这种方式可以在原曲下保留二创的适当信息,还可以在不使页面过于冗长的情况下列出更多二创作品。--xiSage(饭里扑)(讨论) 2020年4月17日 (五) 20:46 (CST)
甚至是非V+原曲也有V+的二次创作,这已经是V+曲之外的情况了。我就以V+外的角度说一下吧:现阶段非V+曲的V+二创都是单开条目的(除非这个V+版本与版权方有关),是否记录以及如何二创这些我(+)同意 User:りょう ゆそう的看法,如果实行的话非V+曲的V+二创也可以适用这次讨论出来的结果。
顺便这种事VC方面的编辑也不可避免需要参与。@Storm Wing,麻烦你开个召唤术了。但是我给个建议:这是个适用于所有V+甚至全站有V+相关的音乐的讨论,请你们在讨论的时候不要囿于VC内部固有的模式。 Hamon002(讨论) 2020年4月17日 (五) 20:55 (CST)
- 好的。@空翊,爱心晨,不是液氮,星海子,喵萝酱,吴尘零雪,WAHX,JackBlock,怪异者,靠谱的成年(伪)男子,CopperSulfate Wikipedia,Shapeless,AKQ,磷化镓,Engulf,破壁人五号,酿皮,夏拉密小姐,渡边鸽咕嗝,漆黑的阿星,交涉,Hlwan03,商火,上课写作业0809,虎牙君,Saladin,Storm Wing——Storm Wing(讨论) 2020年4月17日 (五) 21:40 (CST)
- 顺带一提,我的意见是使用子页面解决这一问题。1.极大幅度地节省空间,保证原曲条目简洁;2.能够展现与原曲的从属关系;3.子页面可以加独立分类。简直完美。现有的
标题(V家)
形式,我总感觉缺乏一些美感。
- 以及,二创模板感觉也是个好主意,可以配套使用。——Storm Wing(讨论) 2020年4月17日 (五) 21:43 (CST)
这边的想法是一律按下列方式简写,依情况特殊(如传说曲)另开条目:
== 二次创作 ==
{{Dablink|关于本曲的[[Vocaloid]]翻唱版本,请参见[[歌曲条目名称(V家)]]。}}
或是
== 二次創作 ==
;(投稿者名稱)翻調/製作/重填詞的[[演唱歌姬名稱]]版本(相關成就):截至现在已有{{bilibiliCount|id=XXX}}次观看,{{bilibiliCount|id=XXX|type=4}}人收藏
{{BilibiliVideo|id=XXX|page=X}}
以上。 --空翊(讨论) 2020年4月17日 (五) 21:51 (CST)
- (+)支持 ,但个人认为重填词可以收录歌词,并折叠(就像现在一样),可以使页面美观且信息详细。毕竟有收录价值的二次创作作品的歌词也是有收录价值的。——磷化镓(讨论) 2020年4月18日 (六) 11:07 (CST)
- (:)回应 (=)中立 看大佬们怎么说--——🌌🏎REEE💥🌸(搞 ♀ 姬) 2020年4月18日 (六) 15:21 (CST)
- (&)建议 在原曲的条目下二次创作的信息应尽可能精简,只保留最基本的信息。歌词和B站嵌入播放器等属于具体信息,不应该出现在原曲下面。如果有必要对具体信息进行收录,则应该单独建立页面。--xiSage(饭里扑)(讨论) 2020年4月18日 (六) 15:28 (CST)
- (▲)同上 (+)同意 --——🌌🏎REEE💥🌸(搞 ♀ 姬) 2020年4月18日 (六) 15:50 (CST)
- (&)建议 B站播放器感觉有必要——Engulf_(Discuss) 2020年4月18日 (六) 18:59 (CST)
- 有必要+1,我提出的方式已经是非常精简的了。 --空翊(讨论) 2020年4月18日 (六) 20:14 (CST)
- (▲)同上 B站播放器有必要,而且VJ有些歌曲也带二次创作的B站播放器(哪怕是搬运)——少妖某只猫 (秋叶之静美) 2020年4月18日 (六) 20:32 (CST)
- (▲)同上 一个B站播放器,一个用Hide模板折叠起来的重填词,怎么说都不算臃肿吧。——Storm Wing(讨论) 2020年4月18日 (六) 22:53 (CST)
- ( ? )疑问 日V翻中V怎么办?——Storm Wing(讨论) 2020年4月18日 (六) 16:00 (CST)
- (:)回应 两个是相互的--——🌌🏎🐬User:REEE💥🌸(搞 ♀ 姬) 2020年4月18日 (六) 16:07 (CST)
- 啊,我的意思是,上面这个方案没有覆盖到「VJ原作→VC二创」的情况。以及「非V原作→国人VJ二创」等。——Storm Wing(讨论) 2020年4月18日 (六) 16:58 (CST)
- ?没理解有什么问题——Engulf_(Discuss) 2020年4月18日 (六) 18:59 (CST)
- 就是上述方案未能完全覆盖所有情况。不算很严重的问题。——Storm Wing(讨论) 2020年4月18日 (六) 22:53 (CST)
(&)建议 个人觉得还是建一个模板先--——🌌🏎🐬User:REEE💥🌸(搞 ♀ 姬) 2020年4月18日 (六) 16:15 (CST)
- (+)支持 Hakuryuu讨论★ 2020年4月18日 (六) 21:17 (CST)
(&)建议 个人认为收录价值的二次创作作品的歌词等信息应予以保留。——磷化镓(讨论) 2020年4月18日 (六) 17:26 (CST)
- (+)支持 。 --空翊(讨论) 2020年4月18日 (六) 20:14 (CST)
- ( ? )疑问 你所说的保留是指保留在原曲条目下面吗?--xiSage(饭里扑)(讨论) 2020年4月18日 (六) 20:20 (CST)
- (:)回应 我个人都可以——磷化镓(讨论) 2020年4月18日 (六) 22:13 (CST)
- (:)回应 在二创不创建独立条目的情况下。——Storm Wing(讨论) 2020年4月18日 (六) 22:53 (CST)
- 我倾向于使用子页面。目前想要改善的就是在原曲下堆叠二创的问题。在原曲下添加二创的歌词也属于堆叠(哪怕用了折叠),所以对于需要单独列出歌词的二次创作我都建议使用子页面。--xiSage(饭里扑)(讨论) 2020年4月19日 (日) 00:40 (CST)
- 如果不另外建条目就是了,然后(+)支持 重填词都该有,因为我觉得能收进来的都不该是低质量。——少妖某只猫 (秋叶之静美) 2020年4月18日 (六) 20:32 (CST)
(&)建议 ==二次创作==放在==歌曲==下面——少妖某只猫 (秋叶之静美) 2020年4月18日 (六) 20:32 (CST)
- (▲)同上 感觉这个应该没争议吧。——Storm Wing(讨论) 2020年4月18日 (六) 22:53 (CST)
- (-)弱反对 分类过多以及音乐家导航模版泛滥的问题没有解决--Oil_palm(讨论·贡献) 2020年4月18日 (六) 23:19 (CST)
- (-)反对 部分二次创作的歌词与原曲并不相同,放在== 歌词 ==上面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建议放在== 注释与外部链接上面 ==--xiSage(饭里扑)(讨论) 2020年4月19日 (日) 00:44 (CST)
- @饭里扑:原曲下二次创作信息精简到连链接和折叠的歌词都不给未免太矫枉过正,虽说最重要的是原曲信息,但也不至于把二次创作的信息写的只剩一句话介绍罢;另外我反对把改词翻唱都建立子页面,只有一个几个翻唱折叠着放在那也不占地方,加载增加的页面长度用时我觉得也比加载另一个页面短,没必要这么把本家和二创内容划清界限。
- @りょう ゆそう:Vocaloid中文殿堂曲/VC编辑指引#多版本(分开编写)中关于二次创作的音乐家/歌手导航模板,说明是“本家和二次创作者皆可添加”,所以我认为是删掉也没问题的;而分类问题,原曲是日v歌曲时该规范并没有详细说明,原曲为acg/三次元歌曲时该规范是标明添加歌姬分类,但去年的讨论用户讨论:Hamon002/关于奏(かなで)与摇摆不定的浪漫两首歌的主体选择问题中也有讨论过类似问题,你可以看一看,我的意见是偏向不加二次创作的歌手分类,不过也有可能出现查找问题,我就不多说。虽然我说的主要是非vc的vc二创作品,但拓展到别的情况也未尝不可(
- 其他:关于二次创作已经有分类:翻唱歌曲了,但是我感觉大多数vc翻唱歌曲的条目都没有添加该分类,不知道为啥(—— 不是液氮 (讨论·贡献) 2020年4月19日 (日) 01:13 (CST)
我再整理一下我的观点。
讨论范围:全部VOCALOID歌曲及其翻调、翻唱等二次创作作品。
目的:
- 将二次创作与原曲剥离。
- 改善目前原曲页面冗长的情况。
- 改善目前原曲分类过于庞杂的情况。
手段:
对播放量较高的二次创作作品单独建立条目/建立子页面。
对需要单独列出歌词的二次创作作品单独建立条目/建立子页面。
- 依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单独为二次创作作品建立条目/子页面。
- 在原曲下二次创作作品的信息可以包含:视频封面、链接、上传时间、主要创作者、演唱者/使用声库种类、播放量等、少量补充信息。
- 在原曲下二次创作作品的信息不应包含:歌词、具体作品介绍、嵌入播放器。
- 建立合适的模板用于在原曲下列出二次创作作品以及在二次创作作品中做出恰当的提示。
- 原曲页面下只对原曲进行分类,二次创作不应作为分类标准。
总结:分离原曲与二次创作,依情况单独建立页面。无论是否单独建立页面,原曲都不应和二次创作合并。二次创作是作为原曲的相关信息记录于原曲条目中的,而不是原曲与二次创作共用一个条目。--xiSage(饭里扑)(讨论) 2020年4月19日 (日) 01:24 (CST)
(+)这个可以有(赞赏)这倒是解决分类泛滥和模版过多的好办法,对于优秀的二创和本家都能受益。--Oil_palm(讨论·贡献) 2020年4月19日 (日) 01:52 (CST)
- @饭里扑:对你的部分意见提出质疑:
- 为何需要将原曲信息与二次创作信息剥离?
- 播放量高的二创就可以创建页面不妥,我看不出有给巡音版《蔬菜汁》或音街版《melt》等高再生数纯翻唱曲单独建立页面的必要。
- 为何不能添加视频播放器和(折叠起来的)歌词而可以添加视频封面?一张图片占的空间比这两个加起来都大了吧,还是因为它们是“具体信息”?
- 你也说了你认为不应该在原曲条目下“过多”堆叠二次创作的相关内容,那么如果只是有一两个改词翻唱,我认为完全算不上“堆叠”,更不会使条目变得冗长,又为何要拆分呢?还是只是出于“将二次创作与原曲剥离。”?
- “二次创作是作为原曲的相关信息记录于原曲条目中的,而不是原曲与二次创作共用一个条目。”,我看不出这两者之间存在的联系,既然二次创作是原曲的相关信息,为何不能直接在原曲条目中写完,一定要将其拆出来?
- 所以说为什么不应该包含二次创作的“具体信息”?
- 希望回答。(逃)—— 不是液氮 (讨论·贡献) 2020年4月19日 (日) 02:33 (CST)
(~)补充 我再来补充一下。
关于单独页面的建立条件是我考虑不周到。不应该只以播放量作为标准,而应综合考量,是否有信息需要单独建立页面进行记载也是重要标准(例如填词或有特色的需要介绍的重制PV)。
无论如何都无法为每一个二次创作作品单独建立页面,但一些足够优秀的二次创作作品也应该得到更多的介绍。在原曲下展开介绍是不现实的,因此我建议将原曲信息与二次创作信息剥离。也就是说,将原曲与二次创作剥离后,既能解决原曲条目冗长以及分类庞杂的情况,也能更详细地介绍值得收录的二次创作作品,同时也能在不过分增加原曲页面长度的情况下记录更多的二次创作作品(这里我个人倾向于使用Playlist)。
对于不适合单独建立页面的二次创作作品,也应该与建立了单独页面的二次创作作品采用统一标准。也就是说不能因为不适合单独建立页面就将二次创作的全部信息都写在原曲下。原曲页面下所有的二次创作作品一定要采用一致的格式,否则会造成混乱。
嵌入播放器我认为并不是必需的,在页面内播放视频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实用。而且如果要为二次创作单独建立页面,嵌入播放器就实质上产生了重复。对于那些不单独建立页面的二次创作作品,我认为应该牺牲嵌入播放器来保证格式的统一。
总结:剥离二次创作与原曲是为了在不牺牲二次创作作品的介绍内容的前提下精简原曲条目,同时有利于记录更多二次创作作品以及对二次创作作品进行更详细的介绍。--xiSage(饭里扑)(讨论) 2020年4月19日 (日) 16:10 (CST)
- (-)异议关于补充中的部分内容:
对于不适合单独建立页面的二次创作作品,也应该与建立了单独页面的二次创作作品采用统一标准。也就是说不能因为不适合单独建立页面就将二次创作的全部信息都写在原曲下。原曲页面下所有的二次创作作品一定要采用一致的格式,否则会造成混乱。
两种情况,为何必须要采用统一标准?「一些二创有大量额外信息→为它们单独建立页面,以记录这些信息→这些信息不再出现原曲页面→其余二创的信息也不再出现原曲页面」这一逻辑恕难赞同。
“不能因为不适合单独建立页面就将二次创作的全部信息都写在原曲下”,一些二创既不适合单独建立页面,又不能在原曲编写信息,那请问它们的信息到底应该记录在哪里?
对于那些不单独建立页面的二次创作作品,我认为应该牺牲嵌入播放器来保证格式的统一。
单独的页面也不能有,额外信息也不能有,连链接到源页面的播放器都要没有了。这样的二创介绍真不是一座孤岛吗?
剥离二次创作与原曲是为了在不牺牲二次创作作品的介绍内容的前提下精简原曲条目,同时有利于记录更多二次创作作品以及对二次创作作品进行更详细的介绍。
“不牺牲二次创作作品的介绍内容的前提下”跟我引用的这两点存在明显冲突。或许这并非你本意,希望能对此作出修正。
(☩)意见 此外,关于上文的「目的」和「手段」,说一下不支持的地方:
(-)弱反对 将二次创作与原曲剥离。
我个人赞成将二次创作中的冗长段落分离。然而部分二创根本无分开的必要(在VC尤甚),如果强行剥离,分出去的页面会过短、浏览者需要多点一次链接,对观感弊大于利。不论二创信息量多少都以剥离论,私以为并非完善的处理方法。既然现在是全萌百音乐相关条目的共同讨论,那么VC这边的情况也还请一并纳入考量。
(-)不支持 在原曲下二次创作作品的信息可以包含:视频封面、链接、上传时间、主要创作者、演唱者/使用声库种类、播放量等、少量补充信息。
(-)不支持 在原曲下二次创作作品的信息不应包含:歌词、具体作品介绍、嵌入播放器。
封面比一个嵌入播放器+一个Hide模板折叠的歌词更大吧。我个人赞成在二创另立页面时,原曲页面不留歌词和播放器。但你上面的方案,似乎并未就具体情况给出不同方案。
(-)弱反对 建立合适的模板用于在原曲下列出二次创作作品以及在二次创作作品中做出恰当的提示。
下面的模板可能太大了些,观感一般。二创一般也不需要页顶模板来指出,简介就够用了。
以上。——Storm Wing(讨论) 2020年4月21日 (二) 21:10 (CST)
来说一说我的观点x
- (-)强烈反对笼统的对播放量较高的二次创作作品单独建立条目/建立子页面。
- (&)建议 高播放remix、mushup、重填词的虚拟歌手相关作品详细视频简介和其他内容放子页面,人声二创就按照原先的好了。
- (~)补充 翻唱翻调这种原曲下面放一个类似表格的东西也未尝不可。
- (+)同意 仅保留原曲分类和音乐家/虚拟歌手音乐人模板。
- (&)建议 保留植入Bilivideo。
大概一个月前跟ann姐提议过bv模板加上封面提取x然后现在就没下文了。
- ( ¿ ) 喵喵喵?现在确实页面冗长2333
—— 高级DD星海子 (讨♀论·贡♂献) 2020年4月19日 (日) 08:55 (CST)
- (+)同意 人声二创放原曲下。
- (-)反对 放子页面的二创歌曲判定条件。我觉得播放量不应该作为条件,应该将判定标准向模板靠近,即以收藏数及已有条目为标准。——Engulf_(Discuss) 2020年4月19日 (日) 09:17 (CST)
- 个人认为按照二创类型分可能争议更少。而且,一般翻唱没什么好单独条目的,除了演唱者不一样不都一样嘛—— 高级DD星海子 (讨♀论·贡♂献) 2020年4月19日 (日) 09:19 (CST)
- (▲)同上 --——🌌🏎🐬User:REEE💥🌸(搞 ♀ 姬) 2020年4月19日 (日) 09:49 (CST)
- 忘记说了,我的锅排除纯翻唱——Engulf_(Discuss) 2020年4月19日 (日) 10:10 (CST)
- (+)同意 不(只)计算播放量的话可以排除掉部分引流玩梗火的曲子。——少妖某只猫 (秋叶之静美) 2020年4月19日 (日) 22:02 (CST)
(+)同意 仅保留原曲分类和音乐家/虚拟歌手音乐人模板。
(~)补充 我之前提到的}==二次创作==放在==歌曲==下面还是没有考虑周全,那我列举我的看法:
- 当二次创作仅有本家P主翻唱(P主未注明是否为人声本家或已注明为翻唱)和人声翻唱/虚拟歌手纯翻调;
- 当二次创作仅有人声翻唱和虚拟歌手纯翻调时;
- 当二次创作含有虚拟歌手remix、mushup、重填词翻调,但此二创的数据未达到创建子页面/条目标准时(注)这个标准我们讨论完再说),就一个Bilivideo、Hide折叠的歌词以及一句补充信息。
其他情况:
- 当二次创作仅有本家P主翻唱,我觉得不需要二次创作这个标题;
- 当二次创作含有虚拟歌手remix、mushup、重填词翻调,其数据已达到创建子页面/条目标准时,将==二次创作==放在==注释与外部链接==上面。
——少妖某只猫 (秋叶之静美) 2020年4月19日 (日) 22:02 (CST)
- 感觉在把一些简单的问题复杂化(苦笑)——Storm Wing(讨论) 2020年4月21日 (二) 21:10 (CST)
完成Template:二次创作模板已完成--——🌌🏎🐬User:REEE💥🌸(搞 ♀ 姬) 2020年4月20日 (一) 10:12 (CST)
- 再加上成就模板,一开页面视觉体验挺不好的,还不如挂Hatnote( --空翊(讨论) 2020年4月20日 (一) 13:49 (CST)
- 个人觉得没有存在的必要性,加个小导航就可以了。—— 高级DD星海子 (讨♀论·贡♂献) 2020年4月20日 (一) 18:36 (CST)
- (:)回应 我觉得可以两个一起用。 捂脸--——🌌🏎🐬User:REEE💥🌸(搞 ♀ 姬) 2020年4月21日 (二) 20:19 (CST)
- (▲)同上 太大太占地方了。使用子页面记录二创,的话左上角那个跳转到原曲的链接不香吗?——Storm Wing(讨论) 2020年4月21日 (二) 21:10 (CST)
我来晚了(被打)
简单描述一下我个人的观点:
- (+)同意 人声二创放原曲下。
- (+)同意 仅保留原曲音乐家/虚拟歌手音乐人模板。
- (&)建议 【殿堂级】【完全重填词】的二次创作作品可以考虑新建立页面。
- (&)建议 【未进行完全重填词的】remix、mushup等二创作品的简介、视频等放原曲页面的“二次创作”一段下。
--Lyhic(讨论) 2020年4月25日 (六) 18:29 (CST)
- Remix倒是大多词一样。Mushup本身就是多个作品拼接,还会一样吗
- (+)支持 Lyhic的全部观点。
- ( ¡ )题外话 编辑注释里有方案可还行。
—— ほしみ (🤼♂️) 2020年4月25日 (六) 21:30 (CST)
- (+)支持 基本同意以上观点;部分判定标准仍可修改或细化。顺带一提,这个讨论的主题是解决二创喧宾夺主的问题(篇幅过长、增添过多分类、增添过多音乐家模板),不要陷入舍本逐末、矫枉过正的误区。
- (+)支持 --Oil_palm(讨论·贡献) 2020年4月26日 (日) 01:33 (CST)
- (+)支持 尤其是饭圈小姐那种二创主要staff在萌百有号的,真的很容易喧宾夺主。--北湖3(讨论) 2020年4月26日 (日) 22:57 (CST)
以下歌曲中部分属于需要整改之列。部分VJ歌曲有大篇幅VC二创但未添加分类,如Blessing等。——Storm Wing(讨论) 2020年4月25日 (六) 23:10 (CST)
总结下各位观点——
在主条目保留原曲音乐家/虚拟歌手音乐人模板。
置于原曲条目下的二创标准:
- 纯翻调、人声翻唱
- 内容极短的二创
- 未进行完全重填词的remix、mushup等二创作品
置于原曲条目下的二创内容编写格式:
== 二次創作 ==
;(投稿者名稱)翻調/製作/重填詞的[[演唱歌姬名稱]]版本(相關成就):截至现在已有{{bilibiliCount|id=XXX}}次观看,{{bilibiliCount|id=XXX|type=4}}人收藏
{{BilibiliVideo|id=XXX|page=X}}
- 重填词收录歌词并用hide折叠
- 原曲分类中不应有二次创作作品相关分类
需要另行收录的条目:
- 本体为非V曲的音乐作品但有大篇幅V区二创,大部分为单独创建,酌情使用子页面
- 本体为V曲但有大篇幅二创,使用子页面收录
目前的细则讨论:
希望各位能提出意见和补充,没问题的话就请进行标准讨论orz。
——Engulf_(Discuss) 2020年5月1日 (五) 23:03 (CST)
- (+)支持下海的观点——磷化镓_GaP,欢迎与我讨论 2020年5月1日 (五) 23:33 (CST)
- (+)支持 。顺便大召唤术来一下。@空翊,爱心晨,不是液氮,星海子,吴尘零雪,WAHX,JackBlock,怪异者,靠谱的成年(伪)男子,CopperSulfate Wikipedia,Shapeless,AKQ,破壁人五号,酿皮,夏拉密小姐,渡边鸽咕嗝,漆黑的阿星,交涉,Hlwan03,商火,上课写作业0809,虎牙君,Saladin,Storm Wing@Lyhic,消失的阿卡林,Amahikari_Hakuryuu,4O74Y74L74J7,秋园世界,ExpoFrontier,SugaryMegmin,Lewis Penrose,吴尘零雪,Mgcl2,亡女幻葬,A6830316,Sayonzei,Xijianfei001,Yinfb,りょう ゆそう,P0008841,饭里扑,YAO753,HSMK,莱茵金属251,煎蛋剪,REEE——少妖某只猫 (秋叶之静美) 2020年5月2日 (六) 08:33 (CST)
- @喵萝酱没有收到你的艾特或者艾特有延时。若半小时后还是没有,那估计是没了—— ほしみ (🤼♂️) 2020年5月2日 (六) 08:55 (CST)
- @喵萝酱发现@有半小时的延迟(昨天星海@我的时候就发现了),建议用Ping测试一下(——△AKQ 代号 不可逆(讨论) 2020年5月2日 (六) 09:06 (CST)
- 或许都需要等待缓存刷新,并不是半小时。现在收到了—— ほしみ (🤼♂️) 2020年5月2日 (六) 09:08 (CST)
- 好像是的,我刚刚想测试一下结果编辑冲突了……——△AKQ 代号 不可逆(讨论) 2020年5月2日 (六) 09:09 (CST)
- ( ¿ ) 喵喵喵??怎么?-- ——🌌🏎🐬REEE💥🌸(搞 ♀ 姬) 2020年5月2日 (六) 10:10 (CST)
- @REEE兄啊,你的签名该修了。——Storm Wing(讨论) 2020年5月2日 (六) 14:56 (CST)
- (~)补充 原曲分类中不应有二次创作作品相关分类(-)反对 在原曲下放置二次创作的B站嵌入播放器与歌词(&)建议 原曲下二次创作播放器改为视频平台链接;为重填词作品建立单独页面(+)支持 其余部分。--xiSage(饭里扑)(讨论) 2020年5月2日 (六) 13:15 (CST)
- 感觉还是有点问题的
- (☩)意见 二创作品建立单独页面应该以殿堂以上为标准。
- (-)反对 原曲下二次创作播放器改为视频平台链接。个人认为无意义且没有必要的修改。
—— ほしみ (🤼♂️) 2020年5月2日 (六) 13:57 (CST)
- (+)支持 原曲分类中不应有二次创作作品相关分类;(-)反对 原曲下二次创作播放器改为视频平台链接;(=)中立 建立单独页面之标准。——Storm Wing(讨论) 2020年5月2日 (六) 14:56 (CST)
- (+)倾向支持以上方案基本同意。——Storm Wing(讨论) 2020年5月2日 (六) 14:56 (CST)
- (-)反对 同星海。——Hakuryuu讨论★ 2020年5月2日 (六) 15:12 (CST)
- (▲)我同风翼的意见——少妖某只猫 (秋叶之静美) 2020年5月2日 (六) 16:15 (CST)
- (+)同意 原曲分类中不应有二次创作作品相关分类,(+)同意 在原曲下放置二次创作的B站嵌入播放器与歌词,( ? )疑问 “本体为非V曲的音乐作品但有大篇幅V区二创,大部分为单独创建,酌情使用子页面”是什么意思——酿皮Wish you Supercalifragilisticexpialidocious 2020年5月2日 (六) 16:49 (CST)
- (+)支持 有必要对二创条目进行规范-- 酥糖Megmin (会客室·贡献) 2020年5月2日 (六) 18:04 (CST)
- (+)带条件同意 问题不大,但(-)反对 不嵌入视频播放器,(-)反对 笼统地按照播放建立子页面,具体标准仍待商榷。——磷化镓_GaP,欢迎与我讨论 2020年5月2日 (六) 18:44 (CST)
- (-)反对 在原曲下放置二次创作的B站嵌入播放器与歌词
(+)支持 原曲分类中不应有二次创作作品相关分类
(+)支持 方案1:播放量殿堂及以上
--Oil_palm(讨论·贡献) 2020年5月2日 (六) 20:52 (CST)
简单统计——
截至目前
- 在原曲下放置二次创作的B站嵌入播放器与歌词
- 原曲分类中不应有二次创作作品相关分类
- 关于子页面创建标准(已有方案):
- 方案1:播放量殿堂及以上
在原曲下放置二次创作的B站嵌入播放器与歌词和原曲分类中不应有二次创作作品相关分类已无异议,请各位积极提出关于子页面创建标准的方案并表态。
——Engulf_(Discuss) 2020年5月2日 (六) 20:36 (CST)
开学了似乎大家都很忙呢。关于独立页面创建标准的方案,我来抛砖引玉一个。欢迎意见。——Storm Wing(讨论) 2020年5月12日 (二) 00:38 (CST)
方案整合
项目
|
方案一
|
方案二
|
原曲资料
|
在主条目保留原曲音乐家/虚拟歌手音乐人模板。
分类中不应有二次创作作品相关分类。
|
置于原曲条目 的二创标准
|
纯翻调 人声翻唱 内容极短的二创作品 未完全重填词的remix、mushup
|
置于原曲条目 的二创内容编写格式
|
1.简短信息 2.B站嵌入播放器 3.重填词收录歌词(hide折叠)
|
1.简短信息 2.视频平台链接 3.不收录任何歌词内容
|
项目
|
方案一
|
方案二
|
非V曲的音乐作品
|
单独创建页面
|
V曲作品
|
创建单独页面
|
创建子页面
|
创建标准
|
1.重填词作品 2.殿堂成就以上作品
|
二次创作作品(非殿堂类)
|
针对上述观点整理成更加直观的表格,麻烦大家补充了。 --空翊(讨论) 2020年5月2日 (六) 21:44 (CST)
@Lyhic,消失的阿卡林,Amahikari Hakuryuu,4O74Y74L74J7,秋园世界,ExpoFrontier,SugaryMegmin,Breakshadow,Lewis Penrose,Mgcl2,亡女幻葬,A6830316,Sayonzei,Xijianfei001,Yinfb,りょう ゆそう,P0008841,YAO753,REEE,Baba98,Ant1597,アノーミ,饭里扑。Ping Via 萌百VJ大召唤术
@不是液氮,空翊,AKQ,爱心晨,CopperSulfate Wikipedia,渡边鸽咕嗝,Engulf,怪异者,Hlwan03,虎牙君,JackBlock,交涉,靠谱的成年(伪)男子,LanShungYue,磷化镓,MilkBoy,喵萝酱,酿皮,破壁人五号,漆黑的阿星,Saladin,Shapeless,Storm Wing,商火,上课写作业0809,WAHX,吴尘零雪,物质的量,夏拉密小姐,星海子
[ 查看/编辑大召唤术 ]
请各位对上述方案提出意见。——Engulf_(Discuss) 2020年7月24日 (五) 12:50 (CST)
- (+)支持 第一个表格中的方案一。
- (☩)意见 对于第二个表格,我的意见:只要原曲未被萌百收录,就可以将二创详细地写在原曲页面;但一旦原曲被收录,则二创必须为原曲让行,改为原曲内放置二创(简略模式)或是二创单独创建页面(独立模式)。
- (☩)意见 以及还有一个重要问题未被提及:原曲内放置二创和二创单独创建页面,两种编写方法的取舍条件。对此,我的意见如下:
- 原曲内放置二创时,二创的信息只能有以下几点:一个可与其他二创区别的版本名称(注)举例:某调教师翻调的某歌姬版本、简短的描述(注)包括投稿时间、播放收藏量、达成成就等、内置bilibili视频播放器、使用{{Hide}}折叠的歌词和staff框。
- 一旦某个二创的信息多于以上列出的,则改为使用子页面编写(举例:不买立省百分百),以保证版面整洁;
- 一旦该歌曲的二创达到一定数量(注)例如lemon有4首二创,九九八十一有约10首二创,达拉崩吧有数十首二创,则改为使用子页面编写。——Storm Wing(讨论) 2020年7月24日 (五) 15:55 (CST)
- 感谢风翼捧场x以及(+)支持 ——Engulf_(Discuss) 2020年7月24日 (五) 20:09 (CST)
- 风翼nb(破音),(+)支持 上述——少妖某只猫 (秋叶之静美) 2020年7月31日 (五) 13:18 (CST)
- (+)支持 风翼的观点,这样分级收录应该挺清晰的。其实我就是很喜欢子页面这种联系形式,像树一样(——△AKQ 代号 不可逆(Talk) 2020年7月31日 (五) 16:17 (CST)
- (+)支持 ,除了采用原曲内放置二创方案对于版权强迫症来说可能需要更加严格的限制…… Hamon002(讨论) 2020年7月31日 (五) 16:30 (CST)
(…)吐槽 (+)支持 怎么还没有开投票。[怎么说呢🤔]-- ——🌌🏎🐬REEE💥🌸(讨论)miku1 2020年7月31日 (五) 13:23 (CST)
话说投票应该还是要做选择的吧,上面方案还有分歧(——△AKQ 代号 不可逆(Talk) 2020年7月31日 (五) 16:17 (CST)
投票区
@不是液氮,空翊,爱心晨,AKQ,Engulf,Hlwan03,JackBlock,磷化镓,MilkBoy,喵萝酱,Storm Wing,星海子,吴尘零雪,夏拉密小姐,酿皮,光泽莱顿,清涟,CopperSulfate Wikipedia,靠谱的成年(伪)男子,商火 Ping Via 萌百VC小召唤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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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troller18 ほしみ 2020年7月31日 (五) 17:16 (CST)
不应方案未讨论明确即开启投票程序,为避免日后纷争,撤销本次投票重回讨论细则。 --空翊(讨论) 2020年8月2日 (日) 00:46 (CST)
原投票内容 |
同意(同意方案一)
- (+)同意两个方案一 腾讯云的锅导致子页面搜索存在问题,故反对—— Patroller18 ほしみ 2020年7月31日 (五) 15:52 (CST)
- (+)同意 ——我觉得方案一从视觉效果上更容易让人接受的样子。--- 翻译罐 2020年7月31日 (五) 19:15 (CST)
- (+)同意方案一 并且(&)建议 如果原曲已收录,创建的单独页面应为原页面的子页面,建立联系。——△AKQ 代号 不可逆(Talk) 2020年7月31日 (五) 19:23 (CST)
- (~)补充 个人来看,表格一无异议,表格二方案一中的创建要求(+)也可以接受,但还是(+)最同意风翼的想法。——△AKQ 代号 不可逆(Talk) 2020年7月31日 (五) 21:32 (CST)
- (+)同意 --巡查姬hlwan(讨论) 2020年7月31日 (五) 19:59 (CST)
- (+)同意 两个表格里的方案一。而且正好我有几个殿堂二创页面一直想建。——4O74Y74L74J7(讨论) 2020年7月31日 (五) 20:30 (CST)
- (+)同意 --Sueporee_지혜민(讨论·贡献) 2020年7月31日 (五) 20:47 (CST)
- (+)同意 两个表格的方案一以及风翼的补充内容--亡女幻葬(讨论) 2020年7月31日 (五) 22:25 (CST)
- (+)同意方案一。--Breakshadow(讨论) 2020年8月1日 (六) 21:27 (CST)
反对(同意方案二)
弃权
|
题外话
(:)回应 @星海子第二次ping应该在发出十分钟后收到了,但现在第三次还没收到。——△AKQ 代号 不可逆(Talk) 2020年7月31日 (五) 17:27 (CST)
- ( ? )疑问 :这里“同意”“反对”的宾语是方案一还是方案二?--相信友谊就是魔法的CuSO4 2020年7月31日 (五) 18:31 (CST)
- ( ? )疑问 :同上疑问,我“同意”和“反对”的具体是什么好像不大明确。有解后再投票对我而言比较合适。--Breakshadow(讨论) 2020年7月31日 (五) 19:01 (CST)
- 我错了,同意指方案一,反对指方案二(太长不看—— Patroller18 ほしみ 2020年7月31日 (五) 19:05 (CST)
如果不是收到艾特过来的最好注明一下x——
Patroller18 ほしみ 2020年7月31日 (五) 20:33 (CST)
重新讨论
- (+)同意原曲内放置二创方案一,但(-)强烈反对仅以如此标准区分二创单独创建页面,咱认为Storm Wing[更多]的意见有深入讨论价值。
- 咱寻思着两个表格里的方案一与方案二不是分开来的吗,怎么变成两个表格都得同时投票支持方案一或方案二了=_=
- 还有为什么要现在就发起投票,咱看这讨论区也不像是已经达成共识了啊?—— 不是液氮 (讨论·贡献) 2020年7月31日 (五) 21:21 (CST)
- 个人有点感觉现在投票又乱了……(&)建议拆分讨论事项来进行投票或表达意见。(就像Talk:VOCALOID中文殿堂曲中的那个表格。)
- 建议初次拆分如下:
- 议题1:支持表格一的方案一/方案二;
- 议题2:建立独立页面/子页面;
- 对于一首歌具体选择采用何种收录方式的判定标准的讨论还未进行彻底/达成共识,不应此时就对其发起投票。——△AKQ 代号 不可逆(Talk) 2020年7月31日 (五) 21:58 (CST)
- (▲)液氮说得day,其实我也觉得二创单独创建页面不妥,话说放链接是不是因为VJ有些二创在N站没有播放器……——少妖某只猫 (秋叶之静美) 2020年7月31日 (五) 22:07 (CST)
- 七天无更多实质讨论确实可以开启投票了x早些时候你们去哪儿了—— Patroller18 ほしみ 2020年7月31日 (五) 23:39 (CST)
- @星海子:“七天无更多实质讨论确实可以开启投票了”来源请求。—— 不是液氮 (讨论·贡献) 2020年8月1日 (六) 07:39 (CST)
- 另外在你发起投票的时候风翼的发言还是在七天之内的吧,这直接就忽略了?风翼这个想法至少也是一个很有参考性的补充吧,不用考虑的吗=_=
- 要问我在哪的话,因为我没收到通知;还有请回复一下我昨天提出的关于方案一方案二的投票区分问题—— 不是液氮 (讨论·贡献) 2020年8月1日 (六) 08:13 (CST)
顺带解释下我主张用子页面存放二创的原因:用单独页面的话,命名逻辑会很混乱。牵丝戏的V家翻唱放在牵丝戏(V家),Magnet已经是V家歌曲了,独立页面该怎么写,加VC后缀吗?达拉崩吧呢,已经是VC歌曲了,又该怎么加后缀?
不过现在有个问题,子页面在搜索时存在缺漏现象,可能会影响使用效果。
以及上面其他编辑者提到的版权问题(VC这边因为体量之故,较少涉及到)也具有讨论价值,诸位可以注意一下。——Storm Wing(讨论) 2020年7月31日 (五) 23:51 (CST)
- 别人说也就算了,被你说成“其他编辑者”我气抖冷耶……Hamon002(讨论) 2020年8月2日 (日) 23:30 (CST)
- 大概是当时已经神志不清了,总之肥肠爆芡(土下座)——Storm Wing(讨论) 2020年8月2日 (日) 23:35 (CST)
- 液氮的条件应该很好解决吧……直接分为
====原曲内放置二创方案====
=====同意(同意方案一)=====
=====反对(同意方案二)=====
====二创单独创建页面方案====
=====同意(同意方案一)=====
=====反对(同意方案二)=====
- ↑就这样。
- 然后风翼的追加条件就……不知道这样的讨论能不能像提案那样加进方案里?——少妖某只猫 (秋叶之静美) 2020年8月1日 (六) 10:42 (CST)
我也觉得,现在的投票不够全面——Engulf_(Discuss) 2020年8月1日 (六) 12:43 (CST)
(▲)同上 --Sueporee_지혜민(讨论·贡献) 2020年8月1日 (六) 14:04 (CST)
(▲)同上 估计又要讨论一会了。-- ——🌌🏎🐬REEE💥🌸(讨论)miku1 2020年8月3日 (一) 17:10 (CST)
窥屏了许久,既然目前又没啥讨论了,我提一下我的一个疑问:原曲本家自行制作或参与(或如下提到的“本家接受/承认”)的remix或重填词版本应该如何处理?
这类情况又可以继续细分为一些小情况,如初音未来的消失十周年Remake版本(本家remix本家投稿),乙女解剖TeddyLoid Alllies Remix(他人remix本家投稿),二息步行的akkaPV版(akka投稿时地位肯定为二创,但本家后来接受了这个PV版的设定,甚至“招安”了这位PV师、沿用其设定出了后续曲),失败作少女MARETU Remix、稻叶昙REMIX(他人remix本家投稿,特别地后者是本家投了推特小视频试听的专辑曲),无梦之梦-Piano Arrange-、不插电版(本家remix本家投稿,特别地前者版本是推特小视频),成人网站无法关闭的重填词百度文件夹无法删除(本家重填词本家投稿)。
(补充:请恕这里面碰巧没有举VC的例子。VC涉及这方面的情况的我只知道一些存曲,基本属于第一种情况。另外,还有“本家翻唱”和“人声本家”的问题,上面的讨论已经涉及了一些,我这里就暂不多说了。)
这些情况应当视作二创还是本家?(以及还是视作一首新的歌曲?)
目前我共看到这几种处理方法:
- 运用{{tabs}}模板,和原曲并列放置,单独使用一个{{VOCALOID_Songbox}},使用单独的荣誉题头
- 和原曲同用同一个{{VOCALOID_Songbox}},使用单独的荣誉题头(这种情况特别提一下把你给MIKUMIKU掉,挂了神话题头和传说题头,传说题头是否必要?)
- 和原曲同用同一个{{VOCALOID_Songbox}},不使用单独的荣誉题头
- 不搬上{{VOCALOID_Songbox}},只简单提及(这一条及往上都是视作本家)
- 完全视作二创,和二创一样处理
这些情况好像没有看到有讨论提及,故我提一下。上面讨论的似乎基本都是“二创如何收录、介绍”,这个实际上就是涉及“如何界定二创”的问题。如果这段内容确属于当前讨论的( ¡ )题外话 ,那么就只好抱歉打扰。——4O74Y74L74J7(讨论) 2020年8月10日 (一) 13:59 (CST)
- @@4O74Y74L74J7,就我个人与VC编辑共识而言:
- 第一个「初音未来的消失十周年Remake版本」算本家非二创,这应该不需要解释了,类比存曲。
- 第二个「乙女解剖Remix」算本家非二创,相当于本家请了一个STAFF来帮他重制然后投稿。
- 第三个「二息步行akkaPV版」算二创,只是被本家认可的而已,后续曲才跟本家有关系。
- 第四个「失败作少女Remix」我看了一下一样是本家投稿,那和第二种情况相同处理。
- 第五个「稻叶昙REMIX」同上。
- 第六个「无梦之梦双版本」都是本家创作就同第一种。
- 第七个「成人网站无法关闭」与其重填词同上。
- VC范围内多版本本家有合并或分开的写法,详见VC编辑指引,我这里不赘述;二创就是以二创的方式处理。
- VJ的作品则要看相关编辑者对其看法和处理了。 --空翊(讨论) 2020年8月10日 (一) 19:56 (CST)
- 像是特尔忒修斯之船一样(
- 记得VC这边曾有类似讨论,但是尚未全面推行(突然发现议题是我开的,我谢罪),可供参考。其主要的精神(大概)是“如果一个新版本能代表原作staff的共同意志,通常可视为本家多版本,否则通常视为二创”。——Storm Wing(讨论) 2020年8月10日 (一) 23:09 (CST)
- 感谢解答,明白了。那么这个话题应该基本上没有异议,按原样执行即可。——4O74Y74L74J7(讨论) 2020年8月11日 (二) 01:10 (CST)
(&)一点新建议:如无必要,勿增实体。或许将{{小导航条}}放在翻唱歌曲独立页面顶部,能基本满足指引的需要。效果如下。——Storm Wing(讨论) 2020年8月10日 (一) 23:32 (CST)
- 多了一个分类(—— Patroller18 ほしみ 2020年8月10日 (一) 23:36 (CST)
降低讨论质量 |
(&)建议 我注意到参加此讨论的部分萌娘百科用户本身也是狭义上的“二次创作”的制作者 或者一些制作者的“粉丝” ,这些人本身因为这些二次创作获得了利益,我相信其中的部分用户 及他们的粉丝 也会维护既得利益,所以我希望这些制作 者及其拥护 者退出此讨论,让讨论变得稍微中立后,再重新开始讨论。Rageyoung(讨论) 2021年9月24日 (五) 22:05 (CST)>
- (~)补充 我提出这一点是因为萌娘百科用户4O74Y74L74J7于萌百VJ编辑团队的QQ群中,在2021年9月24日19时41分,统计并转发了另一名用户平潮阳于哔哩哔哩投稿的歌曲《午后两点与云》的播放量等数据,并因为其播放量接近1500,便发布评论称“大伙帮一把平佬,快了(”(不清楚是否有这样一条规定,但是我看到群内有很多群员提及,原创曲播放量超过1500后可以新建条目),随后我批评其称“不希望看到这样用现实关系影响记录的行为”(节选),4O74Y74L74J7其后解释称“我也只是顺带看到了开个玩笑提一下而已,没有刻意刷过1500”,后用户秋园世界称“vc之前不还有投稿即创建的先例吗”。所以我开始对利用站外关系干涉站内事务的现象十分敏感。一些UP主及其粉丝能自己写自己作品的条目,那么这样的条目是否符合事实?参加与自己条目有关的讨论,是否能改变讨论的走向?此外,考虑到有很多编辑也是粉丝,我已修正建议,将“粉丝”相关的部分删除。4O74Y74L74J7的话语我希望仅在群内讨论,QQ群戏言不必上升到站内高度。Rageyoung(讨论) 2021年9月25日 (六) 16:56 (CST)
- 那我想知道阁下对“站外关系”与“站内事务”的定义是什么呢?难道萌百编辑者之间的“人际关系”就是所谓的“站外关系”?--这个人,曾想拯救黎明 2021年9月25日 (六) 17:32 (CST)
- (:)回应 我本人目前涉足的“站内事务”仅限于编辑和维护条目,很少参加讨论,至于“站外关系”,我认为“萌百编辑者之间的‘人际关系’”是“站外关系”的一部分。我在离开萌百的时间里,也通过一些编辑创建和维护了一些条目,但是没有参加讨论。我认为这“人际关系”应该到此为止,至于“人际关系”干涉到参加讨论,我认为这已经和“伪造签名”没什么区别了。Rageyoung(讨论) 2021年9月25日 (六) 17:59 (CST)
- 如果我是您的话,或许我会这么提出讨论:“==关于利用站外关系干涉站内事务的现象的看法== 一些UP主及其粉丝能自己写自己作品的条目,那么这样的条目是否符合事实?参加与自己条目有关的讨论,是否能改变讨论的走向? ~~~~”,想必采用合理温和的表达方式和讨论技巧,能够得到应有的讨论结果,而非让大家将时间和精力耗费在无意义的争论之上。
- 另外,关于秋园桑的言论,我认为需要澄清一下:自“视频再生数/播放量/观看数未达到1500的歌声合成曲目不予收录”的方针实施后,在歌曲投稿之前便创建条目,便已是VC区严格禁止的行为。秋园桑所说的现象一来发生在方针实施前,二来是由不隶属于萌百VC编辑团队的自由新人编辑者所创建,我认为前朝剑斩本朝官是不合理的。如果对此有异议,希望能够提供具体的编辑记录。考虑到秋园桑的言论是私下发表,我对此言论本身不发表意见;反而是您将他人的私下言论置于讨论版,显然和您自己说的“4O74Y74L74J7的话语我希望仅在群内讨论,QQ群戏言不必上升到站内高度。”相悖。请问您是否真正理解这句话的含义,并做到知行合一了呢?——Storm Wing(讨论) 2021年9月25日 (六) 19:47 (CST)
本人因感到厌倦和疲惫终止此次讨论。Rageyoung(讨论) 2021年9月25日 (六) 18:35 (CST)
- 如果您在单方面终止讨论前,能够稍微弥补一下其他编辑者因您的迷惑言论而产生的厌倦和疲惫,我认为这会更好。——Storm Wing(讨论) 2021年9月25日 (六) 19:47 (CST)
- 我注意到涉足VOCALOID领域的大部分萌娘百科用户本身也是VOCALOID职人或者一些职人的粉丝,这些人本身因为萌娘百科对VOCALOID歌曲的介绍获得了利益,我相信这些用户也会维护既得利益。所以我希望这些涉足VOCALOID领域的编辑者退出此讨论,让讨论变得稍微中立后,再重新开始讨论。
- 是人均有立场,为了所谓“中立”而选择性地驱逐讨论者,您的所谓“中立”恕我不能苟同。——Storm Wing(讨论) 2021年9月25日 (六) 01:13 (CST)
- (:)回应 你能证明这些编辑者为了维护立场能不动用萌娘百科以外的关系来参与讨论吗?或者你可以证明我写这句话是通过站外关系的,也行。另外,能不能不要曲解我的话,举个例子,我什么时候说过“大”部分了?Rageyoung(讨论) 2021年9月25日 (六) 16:56 (CST)
- 注意到您的理解似乎有些问题,我觉得我所用的反讽语气似乎对您而言为时尚早,故将我所想表达的内容为您掰扯一下:
- 我认为您“驱逐讨论者”的主张过于荒谬,事实上如浊华桑所说:“以任何理由将任何未违反方针的人驱逐出讨论都是不合理的。”因此保留您的发言逻辑而修改部分内容,以构成我的第一段发言,意在通过“归谬法”表示对您主张的极度不理解;
- 基于第一点原因,如果您读不懂我的发言,或许您应该反思一下自己的发言能否让人读懂。又或者说假如像我猜测的一样,您自己的发言连自己都无法读懂,那如此不慎重地提出自己的主张,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表现;
- 对于您提出的“你能证明这些编辑者为了维护立场能不动用萌娘百科以外的关系来参与讨论吗?”,我认为我并没有向您证明的义务——因为你所说的根本就不是我提出的观点。谁主张,谁举证,请;
- 同样地,对于您提出的“能不能不要曲解我的话,举个例子,我什么时候说过“大”部分了?”,我认为您对“曲解”的理解似有问题。您认为我曲解了您的发言,却将我的发言咬文嚼字翻来覆去,终于抠出一个不同于您而我又没有下划线的“大”字,请问这就是您所谓的“不曲解”吗?而且您抠出的字隶属于我的主张,我提出我的主张,与您何关,又何来“曲解”?
- 额外补充一点:对于您的“部分讨论者存在利益相关,所以我希望他们退出讨论”这一逻辑,请问您是否应当给出一些合理的解释?希望您能正面回答问题,而非闪烁其词。(Storm Wing(讨论) 2021年9月25日 (六) 19:47 (CST)补充)
- 为了照顾您的表达和阅读能力,我将本次发言中的重点以粗体字形式为您标识出来了(如果接下来我仍有发言,也会以同样方式处理),希望您尽量在理解的基础上再作回应。——Storm Wing(讨论) 2021年9月25日 (六) 19:10 (CST)
- 以及,我希望您能够对您的以下言行作出必要的解释:
- 在原有议题(#关于VOCALOID二次创作曲目的问题)并未结束的前提下,不使用二级标题功能开启新议题,而是直接将自己的主张在无关议题下提出(又或者您认为您的主张与该议题有关,我认为合理的表达方式也应该是新建一个三级标题),将不同的讨论内容混为一谈;
- 对其他编辑者提出的意见避而不谈,反而或是将话题扩大化,或是寻找其他编辑者发言中的细枝末节作为反驳的依据;
- 无端修改自己的发言,且对这一不规范行为视作理所应当,甚至将其用于反驳其他编辑者对您旧发言提出的意见。
- 在我列举的数条当中,恕我无法看出对其他编辑者、对讨论本身、对萌娘百科讨论流程的丝毫尊重。我认为继续与您汴京无益于讨论质量,故言尽于此,希望您尽快将自己的主张以成文的、可读的提案之形式提出,我将非常期待大家的各抒己见及投票(如果我在本页面的讨论权没有被您剥夺,且拥有对提案的票权的话)。——Storm Wing(讨论) 2021年9月25日 (六) 19:14 (CST)
- 萌百VOCALOID领域工作多繁琐,如果不是对作品或制作者或歌手们有所热爱,谁撑得下来?现在竟然因为单就这种立场就要用爱发电的编辑者退出讨论?你有认真想过你在说什么吗? --空翊(讨论) 2021年9月25日 (六) 01:26 (CST)
- (:)回应 个人觉得这种“热爱”可能会通过“拉票”等手段干涉讨论,此外,减轻工作的繁琐程度为什么不能采用“提高关注度门槛”的方式解决呢?我维护的UTAU殿堂曲至今还有一堆红链,但是某个虚拟歌手的“非殿堂优秀曲目”播放量没过万的还有上百条条目,这就是你所说的“热爱”吗?Rageyoung(讨论) 2021年9月25日 (六) 16:56 (CST)
- 您的逻辑原路奉还:为萌娘百科增加内容为什么不能采用“增加工作时长、人数或提高效率”的方式解决呢?
- 对于您说的“但是某个虚拟歌手的“非殿堂优秀曲目”播放量没过万的还有上百条条目,这就是你所说的“热爱”吗?”:是的呢,这就是我们的热爱。您所说的“上百条条目”播放量都达到了萌娘百科:收录范围中规定的1,500播放量,如果您有意见,请在收录范围的讨论页中提出,而非在这里吐黑泥。
- 您自己维护的UTAU区的内容贫乏,不去想该怎么努力增加内容,而是把目光放在中文VOCALOID区符合站规的工作成果上,我认为某游戏中的一句台词很符合您的行为:“看见那小子赚钱,比我亏钱还难受!”——Storm Wing(讨论) 2021年9月25日 (六) 19:26 (CST)
- 风翼说得太好了,想裱框起来。 --空翊(讨论) 2021年9月25日 (六) 19:31 (CST)
- 以任何理由将任何未违反方针的人驱逐出讨论都是不合理的,望周知。BTW,如果你认为“一件事的讨论必须排除所有利益相关人”,那我只能说,你太年轻了。————From 引梦者浊华 (讨论·贡献) 2021年9月25日 (六) 01:36 (CST)
- (:)回应 但是你能保证有人通过手段(如QQ群)规避站内方针吗?此外我将原话做了修改,我的本意不是“所有”,而是“有较深的利益相关”,请你做好阅读理解再说。Rageyoung(讨论) 2021年9月25日 (六) 16:56 (CST)
- 您将原话改了之后再过来攻击我对于您原话的回复,这我可真要流汗黄豆了。——From 引梦者浊华 (讨论·贡献) 2021年9月25日 (六) 18:15 (CST)
- (:)回应 我没说过“更改”后就来攻击你,你自己认为我来攻击你,这样也让人无语,话说,我真的想要攻击你,我为什么还要举出“我修改了论述”的发言呢?我只是想让表述更精确而已。Rageyoung(讨论) 2021年9月25日 (六) 18:22 (CST)
- 将他人驱逐出讨论是什么操作,你所认为的“中立”难道是那种由以你为代表的极少数人所“确立”的“中立”吗?(-)强烈反对这种论调。——△AKQ 代号 不可逆(Talk/Contributions) 2021年9月25日 (六) 14:46 (CST)
- (:)回应 “极少数人”是什么意思?我本人也在哔哩哔哩等平台收藏了不少二创作品,我也在萌娘百科建立和维护了数十个条目,从这点来说,我也不是你口中“极少数人”可能指的对象,此外,请不要进行人身攻击。Rageyoung(讨论) 2021年9月25日 (六) 16:56 (CST)
- “收藏”“建立”“维护”不是我的指向,这些并不是你提出如此荒谬的“中立”标准的理由,而我针对的就是你这个标准。——△AKQ 代号 不可逆(Talk/Contributions) 2021年9月25日 (六) 19:39 (CST)
- (▲)我完全同意风翼所言因为觉得风翼在每一点的回复都非常到位,所以我就单独放在这吧。
现在就把风翼的话都打印出来。——少妖某只猫 (秋叶之静美) 2021年9月25日 (六) 20:15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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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页面
现有本页面以及预加载模板Template:页面格式/VOCALOID音乐如今有这样两个明显的问题:
- 较为陈旧和简单。主体仍是秋叶时代的产物,近些年实际上不论是VJ还是VC都逐渐形成了一些新的条目编写共识或规定。
- 使用率低下。VC方面业已在站内设置指引,有独立的一套条目编写格式指引体系,实际上不使用这两个页面;而VJ当前有私下的非正式条目格式模板,大多也不使用两个页面。
因此我考虑,是否可以允许VJ方面“接手”此两页面,正好也将私下的条目格式模板整顿后放到站内来。出于现状,要VJ方面直接一步到位设立指南/指引还是有点困难,正好从条目格式开始一步步来吧(——4O74Y74L74J7(讨论) 2024年1月13日 (六) 18:38 (CST)
- 如果有需要,可以直接建立两个不同的。改一下MediaWiki:Multiboilerplate就可以,影响不大。—— ほしみ 2024年1月14日 (日) 12:19 (C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