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极速网吧纵火事件是2002年6月16日凌晨,发生在中国北京市海淀区的一起恶意报复纵火事件。这次事件后,有关部门发布了相关法律法规,使得中国网吧行业的发展发生了变化。
因为蓝极速网吧存在设计缺陷,建筑物外窗均被安装了防盗护栏并焊死,所以使得内部人员逃脱与消防员救援困难。最终大火导致25人死亡,12人受伤,大火在当日凌晨3:43扑灭。
纵火事件发生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主犯刘某某、宋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某(女)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另一名参与纵火的未成年人因不满14周岁,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2004年,两名被判无期的犯人被减刑。由于蓝极速网吧老板未经审批就开行了网吧,两名网吧经营者也被判三年和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
一名被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的未成年纵火者的刑期,已从有期徒刑十二年减为有期徒刑七年,并已于2009年刑满释放。
事件发生后,北京市政府立即宣布全市所有网吧停业整顿,全国范围内也迅速开展了网吧清查与整治工作。此后,国务院于2002年9月29日颁布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同年11月15日实施),文化部等部门也相继出台了加强管理的通知。
蓝极速网吧纵火事件使得中国网吧行业的发展进程发生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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