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毓是《三国杀》中的武将之一。
卢毓(183-257年),字子家,涿郡涿县(今河北省涿州市)人。三国时期曹魏大臣,良乡侯卢植之子。
出身范阳卢氏,以学术和品行,见称于世,授门下赋曹,在崔琰举荐下,出任冀州主簿。上书批评“士亡法”量刑过重,得到丞相曹操的赏识,授丞相府属官,历任魏国吏部郎。
曹魏建立后,历任黄门侍郎、济阴相、梁谯二郡太守。反对大量迁移百姓充实谯郡的做法,贬为睢阳典农校尉,历任安平、广平二郡太守,颇得百姓爱戴。青龙二年,授侍中,历任吏部尚书、尚书仆射,累迁司空,进爵容城县侯。甘露二年(257年),去世,谥号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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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毓 | ||
| 势力 | ||
| 性别 | 男 | |
| 体力 | ||
| 编号 | M.WEI XXX | |
〖禀法〗:每轮开始时,你可以指定两条律法[1],令所有武将牌正面朝上的角色进行选择。若如此做,本轮结束时,你依次执行被选择次数最多的律法。
〖束刑〗:你的回合内每名角色限一次,当一名其他角色成为【杀】的目标时,你可以令此【杀】对其无效,然后展示其所有手牌。若其手牌中有【闪】,其选择一项:1.失去1点体力;2.交给你所有【闪】,且下次进行〖禀法〗选择时由你代替其进行选择。
于年终福利季活动期间作为仅在排位赛可选用的武将进行体验。
| 技能 | 台词1 | 台词2 | 台词3 | 台词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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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禀法 | 赏偷,则功臣 |
诚有功,则虽疏贱必赏;诚有过,则虽近爱必诛。[3] | 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4] | 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5] |
| 束刑 | 事无目见耳闻,岂可臆断论罪? [6] | 夫女子之情,以接见而恩生,成妇而义重。[7] | ||
| 阵亡 | 臣闻君明则臣直,此所以有过敢谏也。[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