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髦是《三国杀》中的武将之一。
曹髦(241年11月15日-260年6月2日),字彦士,沛国谯县(今安徽省亳州市)人,魏文帝曹丕之孙,东海王曹霖之子,曹魏第四位皇帝(254年11月1日-260年6月2日)。
正始二年(241年),生于东海王宫,自幼聪明好学,才慧早成,正始五年(244年),封为高贵乡公,嘉平六年(254年),大将军司马师废除齐王曹芳后,拥立为帝,年号正元。曹髦文才武略,崇拜少康,不满司马氏专权秉政,甘露五年(260年),亲自讨伐司马昭,为太子舍人成济所弑,年仅十九岁,以王礼葬于洛阳西北。
曹髦擅长诗文,创制了九言诗,传世文章有《伤魂赋并序》《颜子论》等。爱好儒学,亲赴太学论道,著有《春秋左氏传音》(失传)。精通绘画,一说为中国第一位成为画家的皇帝,唐张彦远《历代名画记》目曹髦为中品。
霸业的终耀 曹髦 | ||
势力 | ||
性别 | 男 | |
体力 | ||
编号 | SP.WEI 101 |
〖潜龙〗:当你受到伤害后,你可以亮出牌堆顶的三张牌,并获得其中的至多X张牌(X为你已损失的体力值),然后将其余牌以任意顺序置于牌堆底。
〖忿肆〗:锁定技,准备阶段,你对一名体力值不小于你的角色造成1点伤害,然后若该角色不是你,其视为对你使用一张【杀】。
〖决讨〗:限定技,出牌阶段开始时,若你的体力值为1,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并依次使用牌堆底的牌直到不能使用为止(这些牌只能指定你或该角色为目标)。
〖助势〗:主公技,每名其他魏势力角色的回合限一次,当该角色回复体力时,其可以令你摸一张牌。
〖潜龙〗
当你受到伤害后,你可亮出牌堆顶的三张牌▶你获得其中的至多X张牌(X为你已损失的体力值),将其余的牌置于牌堆底。
〖忿肆〗
锁定技,准备阶段开始时,你对一名体力值不小于你的角色造成1点普通伤害▶若其不为你,其对你使用无对应的实体牌的普【杀】。
〖决讨〗
限定技,出牌阶段开始时,若你的体力值为1,你可选择一名其他角色A并获得1枚“讨”▶你令系统展示牌堆底的牌,你使用对应的实体牌为此牌且与此牌牌名相同的牌(无距离关系的限制)▷你重复此流程。
◆此流程即“你令系统展示牌堆底的牌,你使用对应的实体牌为此牌且与此牌牌名相同的牌(无距离关系的限制)▷你重复此流程”。
◆若此牌为【杀】,你以此法使用的为同一种【杀】。
◆除A外的其他角色不是你因执行〖决讨〗的效果而使用牌的合法目标。
〖助势〗
主公技,当一名其他魏势力角色回复体力时,若此时为其的回合内且你于当前回合内发动过此技能的次数小于1,你令其选择:1.可令你摸一张牌;2.弃1枚“助势”。
从技能到原画都对得起典故和“霸业的终耀”这个称号。
技能 | 台词1 | 台词2 |
---|---|---|
潜龙 | 鸟栖于林,龙潜于渊。 | 游鱼惊钓,潜龙飞天。 |
忿肆 | 此贼之心,路人皆知! | 孤君烈忿,怒愈秋霜。 |
决讨 | 登车拔剑起,奋跃搏乱臣。 | 陵云决心意,登辇讨不臣。 |
助势 | 可有爱卿愿助朕讨贼? | 泱泱大魏,忠臣俱亡乎? |
阵亡 | 宁作高贵乡公死,不作汉献帝生。[2] |
向死存魏 曹髦 | ||
势力 | ||
性别 | 男 | |
体力 | ||
编号 | WEI 101 |
〖潜龙〗[3]:持恒技[4],游戏开始时,你获得4点道心值(道心值的上限为20)。你于以下时机对应获得一定数量的道心值:当你受到1点伤害后,2点;当你造成1点伤害后,3点;当你获得牌时,1点。你根据道心值视为拥有以下技能:5点及以上,〖清正〗;10点及以上,〖酒诗〗;15点及以上,〖放逐〗;20点,〖决进〗。
〖卫统〗:持恒技,主公技,游戏开始时,若场上有其他魏势力角色且你拥有〖潜龙〗,你因〖潜龙〗于游戏开始时获得的道心值改为12点。
〖清正〗:持恒技,出牌阶段开始时,你可以弃置手牌中一种花色的所有牌,并观看一名有手牌的其他角色的手牌,弃置其中一种花色的所有牌,若其被弃置的牌数小于你弃置的牌数,你对其造成1点伤害。
〖酒诗〗:持恒技,当你需要使用【酒】时,若你的武将牌正面朝上,你可以翻面,视为使用一张【酒】;当你受到伤害后,若你的武将牌背面朝上且未因受到此伤害而发动过〖酒诗〗,你可以翻面;当你翻面时,你随机获得牌堆中的一张锦囊牌。
〖放逐〗:持恒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选择一项,令一名其他角色执行(不能选择上个出牌阶段发动选择的目标):1.直到其下回合结束,其不能使用非锦囊手牌;2.直到其下回合结束,其武将技能失效。
〖决进〗:持恒技,限定技,出牌阶段,你可以令所有角色依次将体力值调整至1点并获得X点“护甲[5]”(X为其因调整减少的体力值,你改为获得X+2点),然后令场上获得“向死存魏”光环效果[6],并将牌堆、弃牌堆、场上、所有角色手牌中的【闪】、【桃】、【酒】移出游戏。
〖潜龙〗
①持恒技[7],游戏的第一个回合开始后❸,你获得4枚“道心”。
②持恒技,当你受到1点伤害后,若你的“道心”数小于20,你获得2枚“道心”。
③持恒技,当你造成1点伤害后,若你的“道心”数小于20,你获得3枚“道心”。
④持恒技,当你得到牌后❷,或当牌移至你的装备区后❷,若你的“道心”数小于20,你获得1枚“道心”。
⑤持恒技,若你的“道心”数不小于5/10/15/20,你拥有〖秘·清正〗/〖秘·酒诗〗/〖秘·放逐〗/〖决进〗。
〖卫统〗
持恒技,主公技,若有其他魏势力角色,你的〖潜龙①〗改为{ 持恒技,游戏的第一个回合开始后❸,你获得12枚“道心” }。
〖秘·清正〗
持恒技,出牌阶段开始时,你可选择你的手牌中包含的一种花色并弃置所有为此花色的手牌并选择一名有手牌的其他角色▶你观看其手牌并弃置其中一种花色的所有牌。若你以此法弃置其牌数小于你因此次执行此技能的消耗而弃置的牌数,你对其造成1点普通伤害。
〖秘·酒诗〗
①持恒技,当你需要使用【酒】时❶,若你的武将牌正面朝上,你可翻面▶你使用无对应的实体牌的【酒】。
②持恒技,当你受到伤害后,若你的武将牌背面朝上且{未因受到此伤害而进入过濒死状态或于因受到此伤害而产生的濒死事件中未发动过〖秘·酒诗①〗},你可翻面。
③持恒技,当你翻面后,你获得牌堆里的一张锦囊牌。
〖秘·放逐〗
持恒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选择一名不为{你上一个出牌阶段因执行此技能的消耗而选择的角色}的角色并选择:1.获得1枚“潜”▶其于其下个回合结束之前{ {使用的不为锦囊牌的牌对应的所有实体牌均不能是其手牌}且{使用的牌对应的所有实体牌均不能是其不为锦囊牌的手牌} };2.获得1枚“潜”▶其武将技能于其下个回合结束之前无效。
〖决进〗
持恒技,限定技,出牌阶段,你可获得1枚“向死存魏”▶所有角色各{获得1枚“向死存魏”▷若其体力:大于1,{其扣减X点体力(X为其体力-1)。若其为/不为你,其加(Y+2)点/Y点护甲[8](Y为其以此法扣减的体力)};不大于1,其将体力回复至1点}。若【闪】、【桃】或【酒】于此局游戏中的移动事件中的目标区域为弃牌堆,系统将这些【闪】、【桃】或【酒】的目标区域改为府库。系统将牌堆和弃牌堆里的所有【闪】、【桃】或【酒】置入府库。所有角色各将其区域里的所有【闪】、【桃】或【酒】置入府库。
◆一名角色于因执行〖决进〗的效果而产生的扣减体力事件中一次性扣减的体力即为X(X为其体力-1),除此之外的流程与在失去体力事件中产生的扣减体力事件的结算流程相同。
发动〖决进〗后从基础形态切换至第二形态。
技能 | 台词1 | 台词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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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龙(受到伤害) | 权臣震主,竟视天子于无物! | 假以时日,必讨司马一族! |
潜龙(造成伤害) | 朕为天子,岂忍威权日去! | 朕行之决矣!正使死又何惧? |
潜龙(获得牌) | 暗蓄忠君之士,以待破局之机! | 若安司马于外,或则皇权可收! |
卫统 | 手无实权难卫统,朦胧成睡,睡去还惊。 | |
清正 | 朕虽不德,昧于大道,思与宇内共臻兹路。 | 愿遵前人教诲,为一国明帝贤君。 |
酒诗 | 心愤无所表,下笔即成篇。 | 弃忧但求醉,醒后寻复来。 |
放逐 | 卿当竭命纳忠,何为此逾矩之举! | 朕继文帝风流,亦当效其权略! |
决进 | 朕宁拼一死,逆贼安敢一战! | 朕安可坐受废辱,今日当与卿自出讨之! |
阵亡 | 纵不成身死,朕亦为太祖子孙,大魏 | |
胜利 | 少康诛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