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苞是《三国杀》中的武将之一。
石苞(?~273年),字仲容,渤海南皮人。西晋开国重要将领。
石苞早年担任县吏。青龙年间前往长安卖铁,得到司马懿赏识,擢升为尚书郎,后为司马师中护军司马,司马师称石苞“虽然小节不足,却有经营国家的才略”。仕魏东莱、琅邪太守,迁徐州刺史。又为司马昭所器重。司马炎继位后,参与受曹奂禅让之事。西晋建立后,迁大司马,进封乐陵郡公。奉命镇守淮南,为司马炎所疑,免官差点成了淮南第四叛。后起为司徒。卒谥武。
典故“石崇王恺斗富”中的石崇为石苞第六子。
乐陵郡公 石苞 | ||
势力 | ||
性别 | 男 | |
体力 | ||
编号 | JIN 016 |
〖擢升〗:当你于出牌阶段使用本轮获得的牌时(以此技能获得的牌除外),若此牌为:基本牌,此牌无次数和距离限制;普通锦囊牌,你可以令此牌目标+1或-1;装备牌,你可以摸一张牌。
〖擢升〗
①你使用对应的实体牌均为你于此轮内不因执行〖擢升④〗的效果而得到的牌的基本牌无次数的限制且无距离关系的限制。
②你使用的对应的实体牌均为你于此轮内不因执行〖擢升④〗的效果而得到的牌的基本牌不计入限制的次数。
③当普通锦囊牌选择目标后,若使用者为你且此牌对应的实体牌均为你于此轮内不因执行〖擢升③〗的效果而得到的牌且此牌的目标数:为1,你可令一名角色也成为此牌的目标(无距离关系的限制);大于1,{你可选择:1.令一名角色也成为此牌的目标(无距离关系的限制);2.取消一个目标}。
◆若此牌为【无中生有】或【洞烛先机】,你因执行〖擢升③〗的效果而进行的合法性检测的规则中,由此牌的牌面信息中 的“使用目标”产生的规则改为“其他角色”。
④当装备牌被使用时,若使用者为你且此牌对应的实体牌均为你于此轮内不因执行〖擢升④〗的效果而得到的牌,你可摸一张牌。
技能 | 台词1 | 台词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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擢升 | 器量之远,当至公辅。 | 才经世务,干用之绩。 |
阵亡 | 寒门出身,难以擢升。 | |
胜利 | 曹魏历数已尽,吾主当行天道! |
乐陵郡公 石苞 | ||
势力 | ||
性别 | 男 | |
体力 | ||
珠联璧合 | 司马懿(通达权变) | |
编号 | G.JIN 016 |
〖擢升〗:与你势力相同的角色受到伤害后,你可以令其摸一张牌,然后直到其下个结束阶段前,当其使用此牌时,若此牌为:基本牌,此牌无距离与次数限制;普通锦囊牌,其可以令此牌目标+1或-1;装备牌,其可以摸一张牌。
〖擢升〗
①当一名与你势力相同的角色受到伤害后,你可令其摸一张牌▶此牌于其下个结束阶段开始前之前于其手牌区里称为“升”。
②一名角色使用对应的实体牌均为“升”的基本牌无次数的限制且无距离关系的限制。
③一名角色使用的对应的实体牌均为“升”的基本牌不计入限制的次数。
④当普通锦囊牌选择目标后,若此牌对应的实体牌均为“升”且此牌的目标数:为1,使用者可令一名角色也成为此牌的目标(无距离关系的限制);大于1,{使用者可选择:1.令一名角色也成为此牌的目标(无距离关系的限制);2.取消一个目标}。
◆若此牌为【无中生有】或【洞烛先机】,其因执行〖擢升④〗的效果而进行的合法性检测的规则中,由此牌的牌面信息中 的“使用目标”产生的规则改为“其他角色”。
⑤当装备牌被使用时,若此牌对应的实体牌均为“升”,使用者可摸一张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