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长剑 | |
基本资料 | |
道具名称 | 长剑(Longsword) |
---|---|
道具别称 | 武装剑(Arming Sword) |
相关萌属性 | 刀剑 |
长剑是现实世界中广泛流传的一类剑,也ACG里时常出现的冷兵器形制。
长剑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长剑可以代指武装剑,剑身长约三至四尺,宽度约一寸,直而具有两刃,有些有血槽的设计。从剑的型态上就可以知道,它的机动性高,适合施展各种剑术。所以它是在金属的冶炼技术进步到能制造出轻而强韧的金属之后才出现的。 狭义的长剑(longsword)指双手长剑,14世纪下半叶出现在德意志或意大利地区。
长剑起源自罗马帝国后期出现的Spatha剑,而后者还有可能受到了凯尔特人的青铜长剑(La Tene)的影响。La Tene是一种长达3英尺的青铜剑,具有木制剑柄和带有环的鞘。罗马帝国灭亡后,日耳曼人吸收了Spatha的设计并开始生产自己的长剑,但是日耳曼长剑仍然只是少数精英的装备,大部分士兵只能用矛、斧头和砍刀武装自己。和通常说的长剑相比,日耳曼人的长剑没有十字形的剑格,剑柄一般用骨头或者兽角制作,末端的配重球一开始应该只是为了防止剑从手里滑落,没有配重的作用。
8世纪末维京人南下后,整个欧洲西部(也包括了法兰克人和撒克逊人)的剑在外形上开始趋于相似,它们也被笼统称为“维京剑”。维京剑都是单手的,具有笔直的双刃剑身,非常利于劈砍,也可以轻松刺入没有盔甲的士兵(在当时大部分步兵都是通过盾墙+长矛阵的方式迎敌,所以只有少数人具有完整的铁甲)。但是,10世纪前的维京剑也没有十字形的剑格,一种假设是,当时圆形的盾牌承担了主要的防御任务,剑则是完全用来进攻的武器,当时也没有利用剑格来缠住敌人的剑的战术,所以较重的十字形剑格是不需要的。到了10世纪,一些人发现剑柄的配重球和剑格可以用来推打敌人的盾墙,于是开始出现类似十字形的剑格,武装剑随之诞生。
武装剑并不是很沉重,大概有2.5磅重,3英尺长。在14世纪前,剑身横截面为双凸透镜形(Type X-XIV),14世纪后扁菱形截面的剑身开始增多,因为此时板甲开始取代链甲,因此剑的目的开始从砍穿盔甲变成刺穿板甲的缝隙。十字形的护手是武装剑的一个常见特征,通常和剑柄垂直或者朝剑尖稍微弯曲,这样的设计来自携带圆盾的传统步兵在欧洲走向衰落,携带风筝盾或者说三角盾的骑士成为主要战斗力量。风筝盾虽然更利于在马上携带,但是无法完全保护使用者的手,因此剑格开始变长。武装剑也是既可以劈也可以刺的武器,通常还是会和盾牌或者小圆盾使用。12世纪晚期,超过一米的长剑终于出现,这些剑已经可以用双手抓握,因为它们的剑柄也变长了(例如Type XVa、XVIa、XVII),此时装甲的发展让盾牌不再是必须的防具,空出的手可以用来在步行时辅助握剑。
第一个为长剑分类的人是杨·彼得森(Jan Peterson),他确定了九种长剑的类型。爱华德·奥克肖特(Ewart Oakeshott)继续了分类工作,补充了从Type X型到Type XXII型的各种长剑,时间跨度从8世纪的早期长剑到文艺复兴后期的大剑。注意,这些分类只是后人用来区分的标准,在那个时候是没有的。
一把典型的长剑应是双刃的,其剑柄长度应兼顾既可双手抓握,又不致在单手使用时过于笨拙。
一把长剑可大体分成两部分:剑柄和剑身。其中剑柄又包括剑把、护手和柄头三个部件。剑刃是最主要的攻击部位,但在某些情况下,比如对手极为贴近以至不能有效使用剑刃时,柄头和护手也是可以一用的打击武器。
剑身又可以划分成两半部分:“强剑身”,即剑柄到剑身中部的部分;“弱剑身”,即自中部到剑尖的剑身。这里的“强”和“弱”并非是指结构上的坚固和脆弱,而是说在格挡时由于杠杆原理强剑身相对更不容易被推开。弱剑身的移动速度更快,当你发动攻击时就会使用到弱剑身的这一优势。
长剑的刃部也有术语命名。握剑时,靠近第二指关节的剑刃为“长刃”,靠近前臂的另一边则为“短刃”,其他系统中亦有将之分别命名为“真刃”和“假刃”的。
|